贪官被抓后,手机里存着和情妇的肉麻

2021-03-18 13:29:56 作者: 贪官被抓后,

得知哥哥和情妇这两道防线“决口”后,邵积欣犹如受了当头一棒,不得已交代了自己的所作所为。

“股份分红”——荒谬的无罪之说

通过进一步对相关犯罪嫌疑人的口供和证人证言及书证的查证核实,专案组基本完成了此案的“证据链条”。该市纪委正式将此案移送检察机关。

面对法网,邵积欣不甘心让来之不易的正处级职位毁于一旦,作“困兽犹斗”。

邵积欣急匆匆抛出自己早已想好的“股份分红说”,强调他在其哥哥的房地产公司有股份,理所当然是公司的股东。此外,他的“股金”来源是他从天津的宋某某那里借来的500万元,同时,因为自己担任公职,只能用他岳父韩某的名义当了股东。此举让检察机关的反贪干警大费周折,不得不花时间取证。

首先,反贪干警接触天津的宋某某,他确实与邵绩勤的房地产公司有500万元的经济往来,但是此款只是经邵积欣介绍借给该公司的,早已本息归还。

反贪干警还通过工商部门登记资料对邵绩勤的房地产公司进行查证,发现这个公司在2010年至2014年间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上确有过韩某的股份。对此,他们再次讯问了邵绩勤。

邵绩勤的口供与邵积欣所说截然不同。他说:2001年成立房地产公司时他还有个飞达公司,因为一人不能同时担任两个公司的法人代表,所以就让邵积欣的岳父韩某顶了名,并虚设了股份。所有股份都是邵绩勤自己的。

最后,邵积欣的岳父——韩某的证词也证明:自己在邵绩勤的公司里面没有股份,这也证实了邵绩勤的“顶名股东说”,否定了邵积欣的“岳父代为持股说”。

诸多的证据已证明邵积欣在其哥哥的公司没有股份,但邵积欣仍不甘心束手就擒,他把最后的希望寄托在了律师身上。

“推理辩解”——难挽败局的救命稻草

原来,邵积欣聘请的律师通过查阅案卷,向邵积欣提供了一个原来谁也没注意到的细节:在工商登记中,有多处的签名都是邵积欣的笔体,以此可以说明办理手续的人是邵积欣。

这一信息再次激活了邵积欣做无罪辩护的梦想。在开庭时,他当庭翻供,把“股份分红说”划出了一条逻辑推理线路:公司注册手续上是邵积欣亲笔签名——公司是他发起创办的——创办人定然有股份——有股份则能分红——邵绩勤给他的钱即分红——分红不是受贿。

针对被告人的辩词,公诉人出示了68人的书证、证人证言和视听资料等达100多份,对邵积欣的“股份分红说”一一进行了驳斥。

公诉人员明确指出,邵积欣的“亲笔签字说”到“股份分红说”混淆了基本的逻辑概念,是推脱罪责的生拉硬扯,利用特殊身份为亲友代办工商手续只能进一步说明他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行为由来已久,根本不能证明其是公司的创办人。

接着,公诉人员要求邵积欣提供本人的出资书证、书面入股协议等有关证据。而邵积欣却只提供了几张公司向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借款证明,声称是他借款向公司投资。对此,公诉人指出,该公司的借款,虽然有些是通过邵积欣介绍的,但早已与借款人本息结清,与邵积欣参股搭不上边儿。

“推理辩解”难挽败局,邵积欣机关算尽,再无招可用。

2013年12月17日,邵积欣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邵积欣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经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做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