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要遵循法规,合法合理拿回公共收益监管权。”黄胜利表示,业委会想拿回小区公共收益监管权只有两条路可走,一是业委会依法和物业公司协商解决,二是协商未果发函催要,在发函催要无果的情况下,只能走法律诉讼这条路。为此,北京大成(西安)律师事务所陈晴律师受邀参加交流会,为参会人员讲解公共收益类相关案例,总结公共收益法律诉讼风险。
小区公共收益如何使用?
怎么合理合法使用公共收益?黄胜利建议业委会实施预算值方案。
“一户业主家公共水管破裂,动用大修基金不划算,动用公共收益就需要业主大会表决。”黄胜利表示,依据法规,公共收益的使用必须经过业主大会表决,即“一事一议原则”。其具体程序是,物业公司向业委会提出申请,业委会召集业主大会表决工程项目预算,确定工程施工方案,向业主公示7天后方可施工。但召开业主大会耗时耗力,遇到急事时出现“要使用但未表决,无法使用”的情况。而预算制是业主大会一次性表决通过一揽子公共收益的使用事项,分批实施,比较方便灵活,也利于业委会开展工作。
以绿地世纪城A区业委会为例,年度预算主要内容分为日常费用、专项费用两大块。日常费用包括人员津贴、办公、固定资产、技术咨询费等,且写进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专项费用包括小区的社区文化建设,安装、更新工程等事项,这种预算设置了单项年度费用上限,具体使用时逐项公示即可。
“事前事后要公示,要公示询价程序、工程进展、工程效果,和施工方签署合同要依法预留质保金。”黄胜利强调,使用公共收益的工程项目一定要做好工程档案,以备业主查询、监督。“逢事必公示、逢事必上墙。”薛雷补充说,公共收益每项使用都要通过小区公告栏、业委会公众号或者微信群向业主公示,接受广大业主监督。
“物业申请物业花,业委会监管、审批,业委会就是一个管账的。尽量把权利交给全体业主,不要怕费时费事,与业主的面对面沟通才是业委会能够更加接地气的工作。”黄胜利表示,这也是西安市业委会协会筹备组召开小区公共收益专题交流会的目的——带动更多的业委会合法使用公共收益、用好公共收益,让业委会走得更长远,带给业主更好的服务。
■文/图 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 李东峰
编辑:融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