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夫妻夜晚为快递车电池充电引发爆炸双双遇难,快俩月了后事难处理,快递公司:不是我们员工

2021-03-19 09:20:44 作者: 90后夫妻夜

“北京消防”播发的一段室外监控视频显示,1月25日凌晨4时49分42秒,一个亮点被摄像头捕捉到;4时49分45秒,亮点逐步充满整个镜头;4时49分47秒,火苗四溅,可见室内的燃烧爆炸有多猛烈。

消防队员拍摄的现场图片显示,火灾发生后,小梁所在的房间焦黑一片,地上四组充电电池格外醒目。

快递公司:有一定责任,但不是主要责任

邢女士介绍,拿到事故认定报告后,家属再次赶往北京,与该快递公司北京公司协商善后事宜。北京公司相关人员称,邢女士儿子儿媳并非公司员工,而是公司合作商的员工。类似事故他们对合作商没有约束力。该公司承认,此事他们有一定责任,但并非主要责任,建议家属通过司法途径维权。

在邢女士提供的一段家属与公司工作人员的谈话录音中,华商报记者听到以下内容:“公司和下属公司是合作关系,他们是我们的合作商,双方有合作协议。他们(合作商)是独立的公司,加盟的是总公司,不是我们公司。高某某(小梁、小丁所在网点的负责人)不是我们的人,我们也控制不了他,只有派出所、法院有这个权力......我们只有管理权限,没有执法权。”

“我们在这件事情上有一定责任,但在事件的处理上不是主要责任方,责任方太多,我们没有执法权......我们一直在协调这件事情,可以帮助家属提供法律援助....赔偿肯定是有的,具体谁出,比例是多少,谁都定不了,只有法官能定。”

3月18日下午,该快递公司北京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华商报记者,小梁、小丁意外身亡的事情他知道,公司也与家属进行了沟通,建议家属走司法渠道维权。“他们(遇难夫妻)不是我们公司的员工,至于他们是哪个公司的员工,我们正在积极调查,目前此事与我们没有关系。”而在此之前,该负责人称,小梁、小丁是第三方公司员工。

当天下午,华商报记者多次联系小梁、小丁的直接上司高某某,电话一直无人接听,发短信也无回复。邢女士说,事发后,高某某一直不露面,家属也一直联系不上。

“7年前,我丈夫因病去世,现在儿子儿媳又双双遇难,以后的日子我和孙子可怎么过啊?”邢女士说,如果不是10岁的孙子,她早就崩溃了,希望儿子儿媳的事能尽快解决,好让两人早日入土为安。

律师:如系电池质量引发事故,家属可向合作商等三方索赔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快递员在快递公司送快递,如果与另一家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那么快递员与劳务派遣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与快递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如果未与另一家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快递员就与快递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尽管没有书面劳动合同,但是双方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快递公司有义务为快递员购买社会保险。

赵良善说,尽管快递员所租住的房屋是公司租赁、提供的,但是此事故发生在非上班期间,死亡不是因工作造成的,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很明显,此事件中,快递员在晚上充电时发生火灾意外身亡,不属于工伤。但是,快递员所属公司完全可以出于人道主义给予死者家属一定的经济补偿。

赵良善表示,如果因电动自行动车的蓄电池本身存在质量缺陷而爆炸引起火灾,责任由电动自行车的销售方和厂家承担,快递员的家属可向电池的销售方和厂家索赔。本案中,如果电瓶车的电池确系快递公司合作商提供,则家属可向快递公司合作商、电池销售方和生产厂家一起索赔。华商报记者 陈有谋 编辑 李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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