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金是“流产补偿费”财物是“爱意表达”
挂职结束不久,即2020年5月,金英丽便开始接受调查,当年8月被政务开除。金山区监委通报,金英丽除了敛财,还欺瞒组织,与他人串供;甘于被围猎,与不良商人沆瀣一气,搞权钱、钱色交易;生活腐化,贪图享乐。
2020年12月,因受贿538万余元,金英丽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00万元。备受关注的是,她并不认为接受房地产公司老板夏某某所给的部分款项为受贿,而是“男朋友给的租房费、流产补偿费”等。
更加令人错愕的是,法学专业出身的金英丽竟将老板们的“围猎”当成是爱慕和追求,“幼稚地认为对方就是出于喜欢而追求我,给我财物就是爱意的表达。”
直到深陷囹圄,金英丽才看清:“他们其实是在感情伪装下对我进行长期政治投资,看中的是我手中的权力和发展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