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峰跑回南京的当天下午3点,其妻子孙女士到万寿宾馆见了吴振河。吴振河说自己请陈峰办事,出的钱“两卡车也拉不完”。晚上,吴振河又去住处找了孙女士,还当着她的面,在电话里大骂陈峰,陈峰却不以为意。
刚开始,陈峰用手机联系妻子,后来就变成南京的座机号,可具体他在什么位置,她也不清楚。
到了6月份,陈峰的电话少了起来,他解释称:“怕吴振河定位我”。6月中旬,提心吊胆的孙女士询问吴振河是否找到了陈峰,吴振河的答复是:“快了,找了专业讨债公司。”
没人知道吴振河采取了什么方式,后来他精准获知了陈峰在南京的位置。
2016年6月28日,吴振河的秘书给公司保安师亚伦,以及某物业公司经理张健雷打去电话,让两人乘飞机陪吴振河到南京出差。这两位“80后”的小伙子,当时并不知道要去做什么。
到了南京后,三人住进了一家名为“肯定”的宾馆。晚上8点吃完饭,吴振河将两人带到宾馆附近一个公共电话亭,说晚上10点左右,会有一个叫陈峰的男子在此处打电话。向两人描述了陈峰的体貌特征后,他交代两人将其带到宾馆。
这家汉庭酒店,是最早拘禁陈峰的地方。摄影:江河
果然,在吴振河提供的时间点,师亚伦、张健雷见到了陈峰,并将其带回宾馆房间。至于吴振河与陈峰谈了些什么,两个小伙子并不清楚。
6月29日凌晨3点多,吴振河让师亚伦、张健雷找辆车将陈峰带回石家庄。后来,他们出价2000元,让南京一辆出租车把他们送到山东境内一个下高速的位置。吴的秘书已安排好车辆进行接洽。
没多久,吴振河等人就到了石家庄。他让张建雷、师亚伦在汉庭酒店槐中路店开了两房间,分别是8521、8523,陈峰也被带到宾馆。
对于2016年6月28日“控制”陈峰的做法,吴振河的解释是,陈峰在南京承诺继续为他跑事情,如果办不成就退钱:“他为了证明自己说的是实话,还主动表示可以跟我回河北、北京当面找领导。”
此时,吴、陈之间的相处模式很难捉摸。因为6月30日10点59分,陈峰用手机给妻子发了一条短信:“老婆我在吴总这,他们会看我短信,不方便”。
在汉庭酒店住了3天后,陈峰说自己把吴振河的钱送给北京领导了。
2016年7月1日,吴振河让手下退房,并安排几个人带陈峰去了北京,吴振河则乘高铁前往。陈峰带着他们在北京转了2天,却丝毫没有办事之意。
在北京时,陈峰又给妻子打电话:“我想你和儿子……”后半句还没说出来时,手机被挂断。孙女士感觉到丈夫被人控制了。
但吴振河没像其他人一样被关在看守所,而是待在监管医院里。后来,为了让老三判轻些,吴家还给陈家拿了500万作赔偿,得到了死者家属的谅解。
另外,天山集团或许害怕吴振河的事影响到公司股票,让他在被逮捕后的2017年5月26日,退任“天山发展控股”执行董事,理由是:“由于其他事务上的个人承担而并无于股东周年大会上寻求膺选连任。”
值得注意的是,警方是按“涉嫌非法拘禁罪”拘留的吴振河等人,而石家庄井陉县人民检察院后来均以“犯故意伤害罪”对他们进行了公诉。2018年8月7日、8日,井陉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在法庭上,吴振河首先辩称自己不构成“故意伤害罪”。矛盾的是,虽然他认为自己构成非法拘禁罪,可又说没控制过陈峰。同时,他只承认委托过王华涛要债,并没指使他人殴打、侮辱陈峰,本人更没动过手。言外之意就是,他什么都不清楚。
王华涛坚称是受吴振河指使,其他不少涉案人也表示,看到了吴振河殴打陈峰。
除吴振河外,其余15个犯罪嫌疑人,有的认可“故意伤害”,有的说是“非法拘禁”,还有人说:“构成什么罪我不清楚,但我自愿认罪。”
最终,井陉法院认定,吴振河、王华涛、关永旺等7人“对被害人使用暴力,殴打较多,应当对被害人因非法拘禁致死承担责任”。在罪责划分方面,法院将吴振河认定为该起犯罪的发起者,刘卫明、王华涛、关永旺系直接致人死亡的主犯,其他人则是从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