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不和、分居、家暴成婚姻三大杀手,家暴事实认定率不足3%

2021-03-19 23:54:33 作者: 感情不和、分

每次媳妇和亲妈产生矛盾,江浩都会选择“和稀泥”,哄着丽芳理解婆婆做生意的艰难。但随着耐心一点点消耗,渐渐地他也开始指责丽芳矫情做作。婆婆的强势苛责、丈夫的不理解让丽芳忍无可忍,在2020年春节,丽芳提起了离婚诉讼。

近些年,像丽芳一样主动提起离婚诉讼的女性越来越多。这一观点,在《报告》中得以证实。1912 份样本中,男性原告仅占样本总数的 19.51%,而女性原告的数量则为男性的4倍,比例高达79.08%。

为何主动提离婚的女性比男性更多?河南省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在报告中进行了三方面的分析。首先,当前女性经济独立性增强,对婚姻质量也就有了更高的要求。传统意义上妻子和妈妈的角色定位中“理应”承担的家务劳动、婆媳矛盾等,导致越来越多的女性不愿凑合,选择主动提出离婚。其次,女性思想逐渐解放,在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的社会风气下,许多女性不再一味地认为离婚丢人、令人耻辱。最后,《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反家暴法》等法律法规相继出台,让诸多在家庭中处于弱势地位的女性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仅一次起诉难离婚 家暴事实认定率不足3%

对黄晓来说,离婚过程的漫长远超她的想象。提离婚的最初几天,家里人轮番来劝她:“孩子没有爸爸,将来性格不健全。”“你才30岁,能当一辈子单亲妈妈?”……黄晓记得,那些天自己呆坐在沙发上,母亲和婆婆围着自己反复说着这些话。看着母亲在身旁抹着眼泪,婆婆拉着丈夫再三保证痛改前非,黄晓心里的厌倦慢慢累积。

半年冷战后,丈夫终于同意离婚了,夫妻双方却在孩子抚养权上产生分歧。多次协商不成,黄晓走进了法院。

2019年底,法院第一次开庭时,以黄晓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家暴,不能确认夫妻感情确已破裂,驳回了黄晓的离婚请求。2020年底,黄晓第二次提起诉讼后,法院依旧以证据不足再次驳回。

生活中,像黄晓这般多次上诉后,法院仍未准予离婚的不在少数。《报告》显示,1912份样本中,超七成的离婚诉讼最终被判决不准离婚。其中,第一次起诉离婚的为 1274份,占比 66.63%;第二次起诉的为 513份,占比 26.83%,三次及以上的起诉离婚案则为103份,未显示起诉数量的为22份。

2月初,著名前媒体人马金瑜(左)发文称自己遭到丈夫家暴,引发网络热议。图据青海日报

“《民法典》实施后,对于这种多次起诉、久判不离的现象有了新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新规定有效缓解了部分离婚当事人恶意拖延的现象。”沈欣说,“最终是否判离婚,主要还是看法官是否认定夫妻双方感情已经破裂且无重归于好的可能。”这一环节需要当事人举证,但搜集证据并非易事。

因被家暴起诉离婚的成功率则更低。《报告》显示,1912份样本中,原告主张被告存在家暴情形的有506份,但本组数据显示被法院认定存在家暴的仅有14份,认定率仅为 2.77%。报告分析称,家暴认定率低的原因,一方面在于很多家暴的受害人不懂如何留存家暴证据,另一方面在于法院一般要求受害人证明存在较为严重的家暴或者多次家暴才能予以认定。沈欣认为,出现上述情况,一定程度上是因为司法机关对待离婚的态度更倾向于修复与挽救。

对于如何更好地经营婚姻,华南理工大学教授周云认为,无论配偶怎样选择,“婚姻一旦缔结就要有把婚姻经营好的诚意,就要有付出的主动性。这是幸福婚姻的前提。”(注:除沈欣、周云外,其余人名均为化名)

来源 河南青年时报·东风新闻

记者 张知雨

编辑 夏赛赛

校对 王艳锦

审核 田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