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应及时调整产业政策和创新政策的方向,聚焦对国民经济有重大影响,以及技术深度较高、产业链相对较长的战略性产业,整合集中优势资源构建更加专业化的技术优势。可考虑减少一般性的产业政策,以“功能升级”为导向推动产业政策与创新政策的融合,推动关键技术和战略性产业的功能升级实现根本性突破。
第二,充分发挥我国超大规模市场的优势,加大对需求侧的政策支持力度,以发展中间产品为重点推动全产业链的功能升级。
高技术产品市场有效需求不足,是我国攀升价值链中高端面临的重要制约因素。一方面,技术密集型的新产品由于前期较高的研发成本形成了较高的市场价格,市场需求受到限制;另一方面,新产品的使用往往需要配套支持性产品的更新,新一代技术迭代周期又相对较短,综合使用成本相对较高,这同样影响了有效市场需求的释放。对此,可考虑实施更积极的需求侧政策,通过税收减免、税前抵扣、技术标准等政策工具,为技术集成度较高的新产品创造更大的市场需求,形成产业发展的良性循环。同时加大政府采购和财政资金的投入力度,率先应用新技术产品,有效引导市场预期。
第三,以重点城市群为主体优化重大科研基础设施的空间布局,推动建立专业化的协同创新园区。
当前,全球价值链已形成高度一体化的功能分工网络,涉及国内每一个地区的发展。我们需加强国内在产业分工和创新等领域的协同,避免国内低水平的竞争和重复性的低效投入。对此,可结合国家重大区域战略布局,依托重点城市群,聚焦基础科学和国家战略性产业功能升级的核心技术需求,在国家层面布局更加专业化的协同创新园区,为集聚全球创新、产业、风险投资等领域的优质资源构建平台,并在重大科研基础设施、财政税收、人才等方面给予更大的政策倾斜力度。
第四,全面提升劳动者技能水平,引导更多劳动力向技术密集型或者创新型产业流动。
应平衡好短期“稳就业”和中长期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目标,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的总体水平,缓解价值链功能升级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面向数字经济未来发展的需求,优化高等教育的学科专业体系,可考虑扩大国家“强基计划”的试点范围,在制造业基础好、高校相对较多的地区实施“新工科”人才培养项目;建议通过所得税减免、扩大增值税中对技术人才和高端技能人才工资的抵扣范围,激励技术密集型企业和创新型企业扩大员工规模,引导更多劳动力向中高技术行业流动,为我国实现价值链的功能升级提供更高质量的人力资本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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