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为加强深圳住房购房资格审查和管理,贯彻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深圳发布该政策,即日起实施。
通知指出,深圳将加强购房人资格审查管理,包括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对购房人的身份证明、户籍、婚姻状况及家庭成员证明材料,以及购房人社会保险或个税清单材料、收入证明、征信报告、购房款来源、近一年及以上的银行流水单、购房人收入状况等,并对其进行严格核查。对于发现违法违规购房者,相关部门将要求拒绝其购房申请,并报告辖区住建部门。
对于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情况者,予以及时查处。对于违反规定的购房人或相关负责人,深圳住房建设部门将依法停止相关人员使用我市“购房意向登记系统”以及合同网签系统三年;停止相关人员在我市购买、承租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资格三年,已在公共住房轮候名单内的,取消其轮候资格;停止相关人员在我市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三年等。
随后,监管方向还落到资金杠杆上。据悉,3月18日,深圳银保监局与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联合发布《关于辖内银行经营性贷款有关问题的通报》。
通报数据显示,自去年4月开展经营贷专项整治以来,深圳银保监局在2020年共部署深圳辖内中资商业银行对15.4万笔、1771.73亿元经营贷业务进行全面排查,选取6家银行集中开展现场检查,检查覆盖率近50%。针对发现的问题,责令银行立查立改,提前收回21笔、5180万元涉嫌违规贷款,叫停风险隐患较大的业务,处罚违规机构4家,处罚问责违规责任人14人次,处罚金额合计575万元。通报称,下一步,深圳金融主管部门将按照“常抓、常查、常管”工作总基调,不定期通报发现的典型问题,严厉查处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持续严格防范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
此后,中介自律协会跟进。3月19日,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官网发布《关于要求全市房地产中介机构自查自纠并严禁参与经营贷的郑重提示》,称严禁为消费者在成立企业、经营贷咨询等任何环节提供便利或信息。
要求各房地产中介机构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严格内部相应业务管理,清查是否有上述现象并及时纠正相关涉及违法违规行为。违规严重者将被列入行业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