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岁男子疑遭高管烟头烫脸:3年前从政府辞职进企业 事发后难以面对家人

2021-03-22 07:58:45 作者: 37岁男子疑

三年前从政府部门辞职来到现在企业 事发后压力很大

刘先生3月21日告诉北青-北京头条记者,自己此前曾是政府部门的一名公务员,为副科级干部,三年前决心辞职进入企业,当年辞职时,刘先生的决定曾遭到家人的一致反对。

“当时有人建议我先不要辞职,去企业挂职几年,感受一下,但是我当时不想给自己留退路,就毅然辞职了。”刘先生说,“这件事情发生后,家里人也很快就知道了,他们既心疼我又很难受,偶尔也会责备我当时如果没有辞职,也不会遭遇现在的情况。我现在的诉求就是公司对相关责任人作出调查处理,如有违法行为,交给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北青-北京头条记者了解,目前,刘先生已经把相关事发经过等资料交给了西安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唐延路派出所,当地警方也已介入调查。

针对此事,相关律师也发表了自己的看法。陕西德尊律师事务所主任陈灏律师告诉北青-北京头条记者,从目前的情况看,高某亭的行为显然是侵害了刘先生的权利,属于侵权行为,但是否构成故意伤害,还需要看伤情鉴定的情况,高某亭是否有寻衅滋事的行为,从目前现有情况来看也不是完全具备。刘先生可以报警要求警方介入处理,如果警方介入后经侦查认为不构成刑事犯罪,刘先生可以要求警方作为治安案件处理,对高某亭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同时刘先生也可以要求公司出面调解处理,调解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高某亭赔偿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相关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