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侦办过程中,曾在高速公路出现两次爆胎事故,勘探地宫时也有民警因为缺氧陷入昏迷,所幸都没有出现伤亡。”马英说,随着侦查工作一步步推进,36名犯罪嫌疑人被陆续抓获。
2020年4月21日,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1.16”系列盗掘古塔地宫、古墓葬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经审理查明,卫某刚等15名被告人采用在文物保护单位附近租赁民房后秘密挖掘地洞的方式,共盗掘作案7次,其中案发时属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4处、省级文物重点保护单位的2处、市级重点保护单位的一处,7处文物保护单位中,有6处系古文化遗址,1处为古墓葬遗址。
一审判决中,警方追缴回的95件文物中,有4件被认定为一级文物、5件为二级文物、29件为三级文物,其余为一般文物。
案件共有23人被列为被告人,除上述15人参与盗掘古塔地宫、古墓葬外,另有8人系卫某刚盗墓团伙的销赃下线。咸阳中院经审理认为,卫某刚组织、指挥或参与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又系累犯,应依法从重处罚,但鉴于其归案后有重大立功表现,且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15年。其余22人被分别判处缓刑到14年有期徒刑不等的刑罚。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告诉澎湃新闻,2017年以来,公安部会同国家文物局连续组织开展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侦破盗掘、盗窃、倒卖文物案件30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7000余人,破获了一大批重大文物犯罪案件,让6万余件被盗掘、倒卖文物重新回归。
上述负责人称,近年来,虽然公安机关始终对文物犯罪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但是在暴利的趋势下,文物犯罪分子仍然在顶风作案,且手段日益专业化、智能化,文物犯罪已形成探、掘、盗、运、销“一条龙”的地下文物犯罪网络,文物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公安机关将继续严厉打击文物犯罪,切实把老祖宗留下的宝贵遗产守护好,为守护中华民族根脉,保护国家文物安全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