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显示,拿到林地使用权后,绿达公司于1995年3月9日成立,法定代表人为单某,公司就坐落于五常市背荫河林场81林班。
▲涉事的桃园山庄位于一片林地中。图片来源/地图软件
以建养殖场为由获得土地使用证
1995年,绿达公司就上述200亩林地,再次与大荒村签合同。前村支书段立森称:“绿达公司可能认为之前的协议不怎么好使,当时新合同上说是要建养殖场。”
据了解,1995年5月9日,绿达公司通过“五荒”拍卖方式,购得200亩林地中的191亩林地,并与大荒村签订《集体五荒土地使用权拍卖合同》。而原五常市土地管理局依据上述拍卖合同,为绿达公司办理了集体土地使用证,批准用地面积为12.73公顷(191亩),使用年限50年。
上游新闻记者了解到,1995年,时任背荫河林场场长张友、大荒村村支书段立森、大荒村村委会主任赵洪富三人,共同与绿达公司签订上述合同。
据赵洪富介绍,“那时候实行‘五荒’拍卖,谁都可以买,谁都可以包。”当年那块土地还是荒地,土地下方原有一排工人住房,此后被村里收回。
据悉,“五荒”资源拍卖对象,是指权属明确的国有或集体所有的荒山、荒地、荒滩(不含行洪区内的滩地)等未开发利用的土地资源。
同年,绿达公司又以《五常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等材料(后证实系虚假文件),在原五常市土地管理局,为另外9亩土地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
至此,上述200亩土地,绿达公司均取得了土地使用证。
据媒体报道,单某接受采访时表示,1995年,她欲在这块土地上盖房,便向有关部门申请建筑用地手续,并交了变更费等各种费用。不久后,原五常市土地管理局下发了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拿到手续后,她就开始打井、修路、接电,改造荒山。
单某称,上述手续显示,这块土地为农业综合用地,她严格按照要求,“种点啥养点啥,现在搞农家乐、乡村旅游等农村项目。”
其间,单某在此栽了很多树,约有一两万棵,年年栽年年死,第二年春天再栽。
▲1月5日,五常市背荫河镇,桃园山庄内修建了房屋和道路。摄影/上游新闻记者 张莹
不搞养猪场建度假山庄,还伪造假公文
上游新闻记者采访了解到,绿达公司买下该土地后,并未按照合同约定搞养猪场,而是修建了现在的桃园山庄,1996年开始在此经营起饭店。
上游新闻记者曾到五常市背荫河镇现场发现,桃园山庄位于吉黑公路附近山林中,有道路直通,交通十分便利。该山庄背靠山岭,四周被栅栏围墙围住,南面正对牤牛河,西侧和北侧均为茂密林地。正对着大门的一处空地上立着“桃园山庄”牌子。院内修建了3栋以上的房屋建筑,还修有水泥道路、水池、停车场以及庭院。
自桃园山庄建成后,当地居民与林场员工便开始举报。有关部门对此事多次进行调查。
据黑龙江省林草局证实,1996年,原五常市林业局发现背荫河林场林地被违法占用,派人到现场制止,但绿达公司以持有土地证、建设规划许可证、房产证等为由,拒绝配合调查。随后,原五常市林业局调查发现,该公司实际占用林地315亩。
同时,原五常市林业局在对绿达公司提供的《五常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调查发现,7名“参会”部门领导均称没有参会——绿达公司正是以这份虚假材料,办理了土地使用证。
此外,绿达公司持有的3处房屋《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建设许可证》复印件,这6份证件均无编号、发证日期和经办人签字。另外2本《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显示,所有权人为单某,共有人为邓某,填发日期为1995年8月29日。而上述证件发证机关加盖公章,均为“五常县背荫河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