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女教师姚燕燕的抗争路:从质疑职称评选不公到自证未撒谎

2021-03-31 23:53:08 作者: 焦作女教师姚

姚燕燕不准备妥协,也绝不会认错。在她看来,从刚开始的职称评选问题,慢慢演变成了如何自证没有撒谎的问题,如果自己就低头认错的话,那就证明了自己之前所述皆为谎言。而姚燕燕现在所做的一切,都是在证明“我没有撒谎!”“只有证明了我没有撒谎,我以后才能继续站在讲台上,给我的孩子们讲课。”

一场火药味十足的庭审

开庭时间定在了9点,但8点半的时候,试图进入姚燕燕一案庭审现场旁听的人,就已经在门口排起了“长龙”。经过身份核对、安检等环节,新时报记者得以以旁听身份进入,并旁听了案件全过程。

庭审中,该案主要围绕两个关键问题进行了辩论,被告方、原告方进行答辩——1、此案是否属于行政诉讼案件?2、被告方山阳区教育局,是否对原告方姚燕燕有回复的相关责任。

在法庭辩论阶段,山阳区教育局代理律师坚持认为,此案不属于行政诉讼范畴,而应当被视作信访案件。据他陈述,此案分两个步骤:姚燕燕第一阶段,通过抖音、书面等方式,对校方高级职称评定的相关内容提出质疑,而教育局对于该信访事项,已经出具了相关的信访意见,姚燕燕在书面回复中有签字,可以证明其已经收到该内容,其后行为都应当被视作重复信访。

姚燕燕的代理律师则指出,按照山阳区教育局一方的代理意见,教师针对自身遭遇进行救济的途径,就只剩信访一种途径,而在实际操作中,教师针对教育申诉的途径有多种,信访只是其中一个途径,姚燕燕之前进行信访的行为,与其随后通过诉讼要求对相关教育部门行政不作为的做法,并不冲突。

进入庭审后期,双方火药味渐浓。被告方教育局代理律师认为,姚燕燕作为人民教师,在信访过程中,存在故意隐瞒情况,通过舆论引发关注等行为,让山阳区法院误以为该案属于行政诉讼范畴,误将案件归纳为行政诉讼案件,明显是在浪费诉讼资源,违背了公平正义原则。

但姚燕燕本人对这种说法进行了驳斥。在她看来,在信访阶段,她一直未能得到教育局的相关书面回应,在后续获得新的关键证据后,她才决定发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姚燕燕当庭表示,在该案筹备审理之初,其选择沉默,但教育局一方一直在使用各种方法,强制要求其认错道歉、删除相关视频、撤诉,并通过行政施压的方式,免去其班主任职务、对其停课,甚至威胁她会受到更严厉的惩罚。但她本人的诉求,始终是要求针对当地教育局不作为进行追责,属于行政诉讼的范畴,因为教育局的监管责任不光在于监管教师,也包含对于教育机构的监管。

姚燕燕坦言,自己已经做好了最坏的打算“可能抗争到最后,我会被开除,但如果真的走到了那一天,我也不会再有任何留恋。”但姚燕燕舍不得,她还想将现在带的这届孩子,教到毕业,送进高中。

庭审结束后,新时报记者多次拨打出席庭审的山阳区教育局局长电话,均未接通。

另一场诉讼和回应

对山阳区教育局的诉讼还没有开庭,三月中旬,姚燕燕又将焦作市公安局山阳区分局一纸诉状,告上了法庭。姚燕燕坦言,这次诉讼,也是意料之外。

事情还要从春节的一次网络发帖开始说起。春节期间,姚燕燕偶然发现,网络上出现了一些对自己的造谣言论,其中包括造谣自己非法集资、人身辱骂攻击、隐私暴露等。姚燕燕说,因为这些言论,自己再次站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这个春节,自己和家人都不敢踏出家门。春节过后,姚燕燕选择了报警,但是却得到了焦作市公安局山阳区分局案件终止调查的回复结果。

在姚燕燕看来,这些涉嫌诽谤的言论,已经对自己和家人的身心造成了严重的伤害,但是公安局却选择不调查,她不能接受。三月初,姚燕燕再次以行政不作为,将焦作市公安局山阳区分局起诉至法院。

“官司缠身”是姚燕燕对自己现在境遇的总结。

姚燕燕所教的学生们,隐约也知道了她正在经历着的事情。虽然姚燕燕从不曾对他们提及。在姚燕燕被免去班主任职务到停课的这段时间,有的学生去办公室找到她哭诉“老师我害怕明天就看不到你了。”说到这些,姚燕燕红了眼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