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病历记录
据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书显示,案发当日,小陈与崔某共进晚餐,约晚上十点二人用餐结束,崔某驾车送小陈回家。当晚10点10分左右,到达小陈所在小区并停留,双方在车内交谈过程中发生矛盾。其间,崔某有揪拽小陈头发、击打小陈头部等行为,双方进一步发生肢体冲突后小陈陷入昏迷。
后崔某多次推搡小陈头部,小陈头面部顶在驾驶室中控档把位置,崔某再次击打小陈后脑。约十分钟后,崔某拨打110及120急救电话,告知民警及急救人员“小陈系因喝酒不省人事”,随后小陈被120救护车送至天津市人民医院抢救,此后小陈一直处于深度昏迷状态,家属被通知其病危。
▲小陈被下达病危通知书
2019年8月11日,因抢救无效,32岁的小陈在深度昏迷五个月后离世。
“我最揪心的是,女儿深度昏迷的那五个月里,一次也没有醒来,一次也没有睁开过眼睛,她一句话也没有给我们留下,就这么走了。”小陈父亲说,女儿去世后,妻子因经受不住打击,变得精神恍惚,失去了生活自理能力,而自己也因此膀胱癌复发,经常尿血。
【家属质疑】
案发后9天行凶者离婚“净身出户”
案发半年里未被羁押
小陈父亲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关于本案,除了崔某仅获刑15年之外,还有两处是他无法接受的:一是案发一周后,本该在看守所里的崔某为何能够迅速办理离婚手续,并将名下所有财产转移;二是女儿小陈去世一个多月后的2019年9月23日,崔某才被依法逮捕。
▲崔某此前的工作照
据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书显示,崔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于2019年3月20日被天津市公安局红桥分局刑事拘留,同年3月26日被天津市公安局红桥分局监视居住,同年6月19日被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检察院决定监视居住,同年9月23日被依法逮捕。现羁押于天津市红桥区看守所。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书所载相关内容
小陈父亲说,前不久他被法院告知,本案判决中关于女儿的医疗费和丧葬费,崔某“无偿还能力,其名下无房产和任何财产”。在小陈父亲的追问下,才得知在案发9天后,即2019年3月28日,崔某与其妻子办理了离婚手续,并将名下所有财产划分给了前妻。
▲一审判决书相关刑事附带民事裁决
“我当时问法院的工作人员,对方此举是否在转移财产。”小陈父亲说,“法院工作人员说,他们本不该跟我们说这些,但基本就是这个意思。”
小陈父亲说,他从警方处获悉,在被拘留一周后,崔某因“严重心脏病”被执行“监视居住”。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章的相关规定,监视居住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律师说法】
行凶者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律师:量刑畸轻
小陈父母称,他们最无法接受的是,法院终审判决崔某有期徒刑15年。
据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书表述:
在案现场监控录像显示……考虑到崔某与小陈在体能上相差悬殊,其明知在酒后更易具有攻击性而且力度容易失控,仍连续击打被害人头、颈部等人体要害部位,已经超过一般轻微暴力行为的必要限度,具有故意伤害他人的主观故意,且客观上实施了伤害他人的行为,并最终导致小陈死亡的结果……其行为应当依法认定为故意伤害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