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邱警官的“老父亲”式劝导下,小刘慢慢平静下来,也放弃了轻身念头。后来,她的叔叔和朋友都赶了过来,她答应邱警官,会好好珍惜生命,并对邱警官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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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按照监护顺序是法定义务
《我的姐姐》热映,这两天“父母去世姐姐是否必须抚养幼弟”的话题上了微博热搜。
对此,@黄熊律师 表示,根据法律对于监护的规定,如果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依次由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兄姐承担。
若祖父母不具有能力,姐姐应承担该义务。姐姐在个人选择和法定义务之间,应该首先尽法定义务。若姐姐确实想去读书,可以从有利于弟弟的角度出发委托他人监护。
部分来源:新浪微博、@黄熊律师、浙样红tv
记者 李维和 通讯员 刘文逸 储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