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0多万的房子竟不能住人?姑娘买房后被物业一句话吓懵

2021-04-07 16:43:27 作者: 370多万的

“我们的服务到位,这也能成为你指责我们的证据?”应先生觉得张靓的怀疑站不住脚,这个细节并不能说明他是有意掩饰什么。

此外,应先生提出中闽大厦6楼是可以住人的。对此,张靓表示:“这个问题我也问过物业,物业说6楼是经过有关部门审批过的。况且6楼是租给一些公司当集体宿舍,并不会烧饭。”

张靓希望解除合同,并表示愿意赔偿房东3万元。不过,应先生没有接受这一条件。“如果要解除合同,违约金是房屋总价的20%。你提出的3万元赔偿,与我的想法差距过大。”

应先生没有当场提出具体的赔偿金额。据中介事后反馈的信息,房东要求的赔偿底线应该不低于50万元。

房东中介有意隐瞒?

更多疑点浮出水面

中闽大厦不能住人,难道是物业的一面之词么?“中闽大厦一直以来就是写字楼,当然是不能住人。但一定要说可以住人,那就有点强词夺理了。就比如说我的办公室里也会放一张小床,台风期间要通宵值班也会睡一下,这种情况是有的,但是要想长住的话肯定不行。公安也会定期要求我们检查,一旦发现有住人的情况就会上报并进行处理。”3月26日,中闽大厦物业管理处负责人吴先生告诉钱报记者。

至于6楼,吴先生解释说:“6楼在前几年经过有关部门审批,消防设施也进行了改造,现在是租给周边一些饭店当集体宿舍。他们白天都要上班,晚上才回来住,并且是不会在里面烧饭的。”除此之外,目前中闽大厦没有一户是用来住人的。

物业管理处工作人员方女士,还向钱报记者提供了一个信息。“房东这套房子是在去年7月买入的,一买下就进行了装修。装修前要来物业报备,他们之前也没有说是要装修成家庭居住使用。后来有其他业主反映,1805装修成住宅了,我也上去看过。我告诉他们这里是不能住人的,可对方说他们是装修公司,这房子是用来做样板房,过完年就会把公司搬过来。”

“有人还委托我们制作公司企标和索引牌,现在都已经做好了。前段时间我才得知这房子卖了,看来公司不会搬过来了。”方女士说。钱报记者注意到,一楼大堂索引牌上,这家装修公司为“杭州三文鱼装饰有限公司”。

物业留底的合同信息显示,应先生于去年7月买入1805的合同总价是133万元,单价还不到1万元/㎡。不过物业人员也表示,合同价应该适当做低了,真实成交单价大概1.3万元/㎡。“1605之前也委托我们物业帮忙卖,挂牌价是1.7万元/㎡,卖了一阵子几乎没人看房,现在租出去暂时不卖了。”

而在事后,张靓对房东的身份也开始起疑。“杭州三文鱼装饰有限公司的股东之一正是房东应先生,持股50%。此外房东名下还有一家杭州概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又是公众号‘小宅新生’的帐号主体。”张靓说。

钱报记者通过天眼查,了解到确实如此。“小宅新生”公众号的简介是这样描述的:“住宅置换咨询服务平台,二手房升值服务”。也就是说,张靓遇到的是一个专业房东,对方很可能是一个团队在“作战”。事发后,“小宅新生”已删除多篇稿件,其中不少稿件都是类似中闽大厦这类房子的推文。

相关部门:不能住人

律师:买家可解除合同

“房子的产权性质是非住宅,但是光看这个没法得出能不能住人的结论,所以前几天我向杭州市住保房管局提出了书面申请,查询中闽大厦的规划用途。”4月1日,张靓得到了答复:从验收合格证和建设规划许可证上看,用途是商场、商务、娱乐、综合楼。

“我们把办公室、厂房、店铺住人的行为,统称为‘三合一’违法行为。涉及到这类违法行为,消防、公安和住建等部门都可以管。如果有人住在以上三类场所,只要有人拨打12345反映,相关部门一定会前去查处。”杭州市消防部门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钱报记者说。

那么,中介在这一交易过程中,对这套房子有没有尽到审核义务?事先又是否知情?“这房子的信息是其他中介发的,我看到之后就发在了朋友圈。2月24日陪张靓去看房,那也是我第一次看到这套房子,根本就不知道物业不允许住人。”提供居间服务的是杭州启通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负责人倪先生如是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