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骗婚”引发的婚姻登记问题,司法机关也有关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以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由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撤销结婚登记的,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冒名登记结婚骗取财物的案件中,当事人之间不存在真实婚姻关系,难以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获得救济。”姚某的律师赵秀芝说,“很多人对行政诉讼也缺乏了解,一旦错过起诉期限,就容易陷入维权困境。”
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蒋晓焜表示,行政诉讼是遭遇“骗婚”后撤销婚姻登记的救济渠道。但需要注意的是,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起诉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超过五年,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旦遇到骗婚,在报案的同时,可主动联系婚姻登记机关,争取让婚姻登记机关主动注销婚姻登记信息。同时第一时间着手准备民事或行政诉讼,以免超过诉讼的有效期限。”蒋晓焜说。
婚姻,既是人生大事,也是严肃的法律关系。对于无效婚姻以及撤销婚姻,我国法律作出了严格的限定。遭遇“骗婚”,你可以通过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婚姻登记。更重要的是,谈婚论嫁之前,每个人都应当保持必要的冷静,加强对彼此及家庭情况的了解,不头脑发热,不轻信“媒人”。刚刚认识不久就轻易支付高额彩礼,或在短期内赠与高额财产,很可能遭受损失。
“骗婚”行为,不仅让受害者遭受财产损失,更可能毁人一生。期待执法机关进一步加大侦查和惩治力度,让“骗婚”者无处遁形。也期待行政机关不断提升数据共享水平、加大婚姻登记的审查力度,在受害者求助时积极作为,加大调查取证力度,帮助受害者将损失降到最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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