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母亲诉刘鑫案,分歧较大择期宣判:被告方主张不承担任何责任

2021-04-16 20:44:10 作者: 江歌母亲诉刘

对于原告江秋莲方代理律师称江歌遇害,被告是唯一的受益人,最大的受益者,被告刘鑫方代理律师辩称,“坚持要求调取双方的流水,最后确定我们被告作为受益者受益了多少”。

此前报道:

2016年11月3日,留学日本女生江歌在东京自己的住所门口,惨遭室友刘鑫前男友陈世峰用匕首残忍杀害。案发前,刘鑫与前男友陈世峰发生矛盾,搬到江歌处与她合租,陈世峰来到江歌和刘鑫的住处纠缠,刘鑫先进了房间,而江歌在门外为了保护刘鑫,被陈世峰惨无人道地用刀多处刺伤脖子和胸部,最终因失血过多丧生。其间,刘鑫躲在门内一直没有开门。

案发现场

2017年12月20日下午3点,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当庭宣判,陈世峰犯故意杀人罪和恐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

2018年10月15日,江秋莲通过微博表示启动对刘鑫的法律诉讼。

2020年3月29日,青岛城阳区法院发布公告称,该院受理原告江秋莲诉刘鑫生命权纠纷一案。

2020年6月5日9时许,该案召开第一次庭前会议,刘鑫方面无一人出席。

2020年11月20日,该案召开第二次庭前会议。江秋莲方共举证10组51项证据,提出索赔金额为203万余元。

2021年4月8日,江秋莲收到该案件的法院开庭传票,她表示届时到场参加庭审。

编辑 | 谢钱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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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江歌母亲诉刘鑫案,分歧较大择期宣判!被告方主张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