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于女士儿子
当时所住的房间有房客
无法进入房间拍摄
记者随后通过电话
联系了酒店的孙经理
“如果那个人是从大门进去的
不用你来找
我们都会负这个责任
但他是从非正常渠道进的
我不知道他是什么目的
我们给客人免了房费
他们觉得太少了
要求支付精神损失费
本身我们商家也是受害者
我觉得这样处理很不好”
随后记者联系了
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
通济派出所
民警表示案件已经受理
正在进一步调查
在这起事件中
酒店是否该担责呢?
律师表示
如果案件经警方认定
有违法犯罪的事实
并且酒店安全措施确有缺失
从而造成求助人
精神方面的损害
酒店也需承担一定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