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名女士,则因为热爱海洋动物而买龟。海龟被罚没后,她常打电话给李自强,仔细询问海龟的寄养地、健康状态:“我们自费去放生地点可以吗?我们远远在岸上,看着它回到大海就行。”
像她这种爱龟人士,遍布全球。不少爱龟者都闹过相似的笑话:雌性海龟在沙滩上产卵,却被海滩上的人误以为搁浅,硬生生送回海里。
过度捕捞导致海龟的数量逐渐减少。2021年,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修订,将海龟的保护级别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提升至一级。其中,玳瑁被世界自然保护联盟列为“极危”物种。
海龟的稀少,彰显了拥有者的地位。北京某家影业公司的老板,在办公室建了4米长、2米高的鱼缸。4只海龟逡巡其中,缸里还有珊瑚、小丑鱼和两条海鳗。
面对民警,打扮时髦的高个子老板马上表态,请民警带走他的海龟:“我不想养了,我想捐赠,去哪儿捐?”后来,他还致电邀请李自强到北京旅游,最后提出:“能不能从轻处理?”如果入刑,他参与的影片,制片人那一行不能写他的名字。在那通电话里,他没有提及养了两年的4只海龟。
除了个人购买者,各地多家海洋馆也从涉案两家销售公司买龟。
曾有海洋馆管理人员告诉李自强,“没有海龟的海洋馆没有灵魂”。宣传海报会印着海龟的图片,游客喂食海龟,按次数收费。海洋馆偶尔也能接到销售公司的推销电话:“找到一只千年一遇的大海龟,绝对是镇馆之宝!”
还有一些放生者,购来海龟,用红漆或黄漆在龟壳上写下“佛”字,再送回大海。在海南的一个派出所里,一名购买海龟放生者想不明白,她明明做了好事,怎么违法了。
她没有收入,却坚持每天去市场购买海龟、海鱼,再放回大海。有渔民了解她,打来电话说:“我抓到一只海龟了,你不来解救,我就送去饭店让人吃了!”
她每次都选择解救。她发动爱心人士捐赠善款,全都投入到解救海龟、放回大海的事业中。警方最后没有对她立案,因为她“没有主观恶意”。
李自强解救这些涉案海龟后,把它们送到当地海洋馆里寄养,等待案件侦查、起诉、判决。
2020年春天,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改变了海龟的生存处境。
徐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副检察长钟帅回忆,当时,各地鼓励居家隔离,有的海洋馆工作人员没法及时投喂,导致饿着肚子的海龟互相撕咬。有的海洋馆经营不善,欠下债务,法院查封财产后,断水断电,涉案海龟死亡。
湖南省岳阳市农业农村局曾在一个星期内给邳州市公安局发了3封函件,因为寄养在当地海洋馆的16只涉案海龟,疫情期间已死亡6只,另有几只被咬伤,他们希望能将海龟提前放生。
钟帅去看望寄养在徐州某家水族馆的涉案海龟,工作人员从冰柜里拿出海龟的尸体。李自强也无从得知,那位“优雅的女士”在疫情期间是否活了下来。它早就混在涉案海龟中,“住”进水族馆里。
这样的情况让入行17年的检察官钟帅开始反思,“我们办这个案子,是为了保护海龟,结果还没判决,涉案海龟都死了”。
在海龟案之前,钟帅最常思考的问题就是“判几年”,环境诉讼常常很难判定实际受害人,更需要检察官替环境发声。涉案海龟出现伤亡后,他意识到,动物保护的案子应该把动物生命放在第一位。
徐州铁路运输检察院随后决定,对扣押在案的海龟予以救助,并尽快放生。
最终,徐州铁路运输检察院给海龟买“机票”,送往海南,途径“正规”,手续“合法”。某家航空公司的老板听说要运送海龟,马上协调飞机免费运送,“我算是攒了一件功德”。
钟帅的同事、检察官范璞认为,海龟容易让人产生怜悯喜爱之心。她办理过保护蟒蛇的案子,办案过程中几乎没有志愿帮忙的爱心人士。
她负责运送第二批海龟到达三亚凤凰国际机场。机场工作人员排成队,主动帮忙抬龟,只为了摸一摸龟,沾沾好运气。一位工作人员听说海龟脱水两天了,紧急协调,让运送海龟的飞机优先降落,并安排海龟优先从货仓中取出。
过了十几天,这位工作人员特意发信息告诉范璞,“我老婆生了个儿子”。收到这条信息,范璞哭笑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