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解难获赞 许昌市魏都区法院大力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

2021-04-21 12:03:12 作者: 为民解难获赞

映象网讯(记者 康世保 见习记者 郭歌 通讯员 宋帆)“我对这笔钱本来就不抱希望了,没想到还没见到执行法官的面,法院就帮我把钱要回来了,还这么快,真是太感谢了!”4月15日早晨,柴女士一早就从禹州赶到魏都区法院,把一面把绣有“办案迅速、秉公执法、伸展正义、为民解难”的锦旗送到了执行法官刘强和网络查控执行干警马丽娜手上,并激动的连声道谢。

据了解,柴女士是禹州市第一高级中学的一名教师,平日对金融股票等理财产品也不是特别了解,但在2015年,被告赵某宣称自己可以搞到原始股,而且原始股价格划算、升值快,要求柴女士以33600元现金购买该原始股,柴女士听信了被告赵某忽悠,便通过支付宝向赵某所提供的银行账户支付了33600元现金。

但在向赵某支付现金后,柴女士却迟迟未见原始股股票凭证,后又多次向赵某索要原始股的凭证,赵某都以种种理由予以推诿搪塞。

经过6年苦苦等待,柴女士仍迟迟不见股票凭证,而且柴女士所支付的33600元也无端被赵某占有,柴女士想将所支付的33600元要回,但是多次讨要无果,无奈诉至法院。

魏都区法院在接到原告柴女士与被告赵某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法院便与双方进行协商调解,在经过法官释法明理后,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被告赵某于2021年1月前归还柴女士33600元,柴女士则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然而到了调解书限定的期限,赵某仍旧搪塞推诿不予归还,柴女士遂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接到申请后,网络财产执行查控系统工作人员通过“总对总”网络查控,迅速排查到被执行人赵某一个银行账户有可供执行的款项,便迅速冻结其账户,及时将案款扣划到法院账户,在核实了申请人柴女士的身份信息后,第一时间将案款发放给柴女士。

一面锦旗承载着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认可,也是对法院工作的一种鞭策。自教育整顿开展以来,魏都区法院大力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以当事人中心理念为抓手,依法依规审理好每一起案件,加大执行力度,以群众的锦旗为动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切实把队伍教育整顿成效和党史学习教育转化为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