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随后的调解中,投诉人张女士认为,被投诉人特斯拉公司有义务并要求其提供事故发生前半小时完整的行车数据,被投诉人特斯拉公司同意将相关行车数据完整提供给投诉人,但提出三个前提条件:一是需签订协议约定数据用途,二是投诉人把车辆移到钣喷中心车间,三是共同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检测刹车系统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对此,投诉人张女士则要求被投诉人先提供数据再讨论鉴定事宜。
在此之后,郑东新区市场监管局先后于3月28日、4月1日、4月6日、4月13日、4月16日、4月17日和4月19日与双方进行电话沟通调解事宜,双方同意4月21日或4月22日再进行现场调解。截至目前,双方就投诉事宜未达成一致意见。
因双方分歧较大,加上“纯电动轿车在使用(行驶)过程中产生的行车数据是否属 消费者知情权”这一问题没有明确法律规定,郑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4月2日向上级部门请示。目前,上级部门已明确批复,这一问题属于消费者知情权范畴,4月21日,郑东新区市场监管局责令特斯拉汽车销售服务(郑州)有限公司无条件向张女士提供该车发生事故前半小时完整行车数据。
特斯拉表示配合
特斯拉体验中心中原福塔店一名售后负责人赵博亮表示,下午6点多公司已经收到郑州市郑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通知。
这名负责人表示,特斯拉体验中心中原福塔店会全力配合郑州市郑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调查,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供车辆事故发生前半小时的完整行车数据。“我们同时也会配合车主,给客户、大众、也给媒体一个满意的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