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有网友发帖称“对外经贸大学法学1904海某,拿着奖学金和‘优秀实践个人’,知识产权课上去女厕所偷拍女生,甚至在手机里存好朋友的女朋友的照片,被抓之后送到保卫处,现已拘留。”并配有多张图片。
网友发帖内容
疑似警方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其中一张配图疑似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区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其中显示:经查明,海某20岁,性别男,5月7日10时许,在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宁远楼二层女厕所,侵犯他人隐私。
上述事实有本人陈述、被侵害人陈述、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据证实,警方决定依法给予海某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为,自5月7日至5月14日在朝阳区拘留所执行。
红星新闻记者致电北京市公安局核实此事,暂未得到回应。不过,记者在北京市公安局文书查询平台查询到了上述“京公朝行罚决字〔2021〕5503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此外,5月10日下午,红星新闻记者从对外经贸大学相关工作人员处了解到,警方因该校大学生海某在校内女厕所侵犯他人隐私被行政拘留7日的消息属实,并表示学校会依法依规对该学生进行处分。
红星新闻记者 陈卿媛
编辑 张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