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警方近日通报,海南省琼海市公安局已对日前食用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法螺”的美食博主刑事拘留。
据悉,2021年5月7日,潭门海岸派出所接到线索举报,一名微博名称为“阿壮锅本人”的博主录制烹饪食用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法螺”的视频,于5月6日发布到微博、抖音、B站等网络社交平台。该微博博主为邹某壮,系厨师兼美食博主。
经查,吴某清于2021年4月26日12时许,在琼海市潭门镇一渔业有限公司以70元人民币的价格,从店主符某业处购买了一只法螺(约15厘米长)赠送给其朋友邹某壮。随后邹某壮将法螺放入盘中烹饪食用,将过程录制视频发布在网络社交平台。
琼海警方已对食用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法螺”的美食博主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办理中。请广大网友珍惜、爱护濒危野生动物,切勿以身试法。
据了解,“法螺”,已被列入《中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二级。作为长棘海星的天敌,法螺也是珊瑚的“保护神”。
它长这样↓
而有多位网友爆料,在法螺(同凤尾螺)进入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审核期间,该博主就食用过一次,且网友已轮番提醒。
海南警方:博主非首次食用,造成较为恶劣影响。
(综合自海南警方、百度百科、中央政法委长安剑、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