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进入考场,只准携带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透明笔袋等文具。严禁携带手机、无线电发射和接收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计算器、钟表(含手表)、涂改液、修正带和其他非考试用品进入考场。
4.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和身份证始终放在课桌右上角以便核验。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等,在答题卡指定的位置粘贴考生本人条形码。凡漏填(涂)、错填(涂)、书写字迹不清或条形码粘贴错位的答题卡,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遇试卷、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应举手询问,在开考前报告监考员;开考后,再行报告、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延长;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考生不得向监考员询问。听力考试期间,不得向监考员询问并保持安静。
5.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6.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6月8日英语科的考试,14:45后禁止迟到的考生进入考点);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7.在与题号相对应的答题区域内答题,写在草稿纸上或非题号对应的答题区域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得在答卷上做任何标记。
8.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草稿纸,不得传递文具、物品等,不得将试卷、答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9.在考试过程中,同一考场不允许两名或两名以上考生同时上洗手间。
10.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在监考员依序收齐答卷(含答题卡)、试卷、草稿纸后,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
11. 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有关规定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考生须配合监考员等工作人员对本人违规事实的认定和处置并按要求签字。
12.各校在考前三天要召开考生大会,结合《考生必读》、《考场规则》、《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对考生进行考纪考风教育。
13.各校要于考前一天组织考生到考点熟悉考点环境和考场,并做好考生赴考的组织工作,要派主要领导和班主任带队到考点,路途较远的学校要妥善安排好考生的乘车、膳食等问题,采取切实的安全措施,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14.今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不再设文史类和理工类,只设普通类、艺术类和体育类共三个科类,考生在报名时需选择其中一个科类报考。同时,每位考生要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中,自主选择其中3个科目报考;实行标准分转换制度;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15.今年海口市高考继续实行标准化考点考试,届时全市各高考考点将对考生实行身份证验证识别及金属探测器安检入场,全面启动并使用网上巡查系统、考场视频及网络监控系统、作弊防控系统。
疫情防控工作
进考点至进入考场就座前,必须佩戴口罩
会议同时对今年高考疫情防控工作做出安排部署,并提醒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1.考点要配备足够数量的违禁物品检查、身份验证、身体健康监测、安全防护及其他必要的设备设施和物资物品等,以保证考试实施。有关防疫要求按有关规定执行。
2.考点应视考生规模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办法需要,设置专用隔离考场和备用考场。原则上每10个普通考场设1个隔离考场,每考点不得少于3个。隔离考场要配备具备防疫条件的监考员和工作人员,布置按照标准化考场的要求执行。备用考场每个考点不得少于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