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严女士的投诉终于得到盐城市卫健委答复。盐城市政府热线回复称,医院于2021年2月接到严女士的反映,经医院调查了解,严女士因疾病多次在该院住院治疗,并于2019年5月起与主治医生长期保持亲密关系,后因两人发生矛盾关系破裂,女方在向盐城警方报警,告其强奸,后经警方侦查,认定其行为不构成强奸,并在派出所双方沟通协商后签订协议,以男方一次性支付15万元分手费方式结束交往。
涉事医生在婚姻存续期内与他人多次发生不正当关系,违反生活纪律,医院党委研究决定,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同时给予调离原工作岗位的行政处分。
12日,严女士回应卫健委答复是被逼发生关系,不认同“保持亲密关系”
“他是强迫、逼迫、胁迫我,这要写清楚,这些我都有录音为证,他跟女患者发生这种事情,我是一名肝硬化晚期加肝癌的肝移植患者,我的身体状况,学医的应该知道,他作为主治医生还强迫我跟他发生性关系。” 严女士希望市卫健委能提供书面答复。
来源:华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