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公安部挂号的大案要案,他几乎都参与过侦破,上千案件无一失手;
新疆系列恐怖爆炸案、吉林博物馆特大纵火案、浙江数十名台胞被杀案、武汉长江大桥公共汽车爆炸案、大连“5·7”空难、马加爵案……
光是这一起起案件的名字,就足以让人望而却步,但乌国庆却将它们悉数侦破了。
那么,乌国庆身上的这些“超能力”,到底是如何练就的呢?这还要从他的求学生涯开始说起。
1936年,乌国庆出生在内蒙古的科尔沁草原,作为成吉思汗的后代,茫茫草原孕育了他诚实质朴,彪悍勇敢的性格。
1950年,国家要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14岁的乌国庆被保送到了河北省承德医专的少数民族班学习。
本来学医并不是乌国庆的理想,但谁也没有想到,这个学习经历,却成为了他日后站到中国刑侦警界之巅的起点。
1956年,成绩优异的乌国庆,被公安部选送到上海学习刑侦,在前苏联专家的指导下完成司法鉴定研究生班的学习。
通常来说,一般的凶杀案都牵扯到法医学的知识,所以,当医学与侦察结合在一起的时候,侦察力度和分析角度就瞬间提升了一个高度,这正是乌国庆最擅长的。
1962年,乌国庆作为中国为数不多的高学历人才进入了公安部,开始了自己神奇的破案经历。
但刚刚入行的乌国庆,只会拿着刑侦卡片,一边对照一边勘察。
不久之后,上海郊区发生了一桩诡异的刑事案件,乌国庆跟随同事一起赶往了出事地点。
到达现场后,乌国庆看到一名女性吊在树上,立刻判断这是一起zi杀事件。
但身边的老刑警却说,这一定是谋杀,对此乌国庆感到大惑不解。
老刑警见状,耐心地给乌国庆讲解说,这名死者的家,离案发地点有两块田地,她的脚上没有穿鞋,但袜子上却没有泥。
这个细节充分说明,她不是自己走过来的,而是被别人放过来的,所以,这起案件不是zi杀,而是他杀。
一句话点醒梦中人,乌国庆一下子意识到,再丰富的理论知识,如果不经历实践也是没有用的。
从此,他下决心逢案必到现场,只要是现场存留的,一包咸菜、一把锤子、一个苹果都不放过。
在近乎严苛的训练下,乌国庆距离刑侦技术的巅峰越来越近了。
揭开伪装的假面
在刑侦界,有一句广为流传的话:“你看到的,真的是你看到的那样吗?”这句话,就源自乌国庆。
他正是带着这样的疑问进行着每一次侦察,在复杂表象的层层包裹中,他的眼神,永远带着一种拨云见日般的锐利。
2003年9月29日,国庆长假前夕,陕西咸阳某小区,一名女子在家中被害,被害人叫汪林(化名),是咸阳市秦都区检察长陈平的妻子。
接到陈平的报案后,咸阳警方迅速赶到现场,但是勘察之后,并没有发现什么可以用来指证嫌疑人的东西。
很多人都怀疑,一定是陈平作为检察长,办案时得罪了人,遭到了凶手报复,甚至还有人呼吁要为陈平讨回公道。
案件一度陷入僵局,二十天后,当地警方邀请到了公安部刑侦专家乌国庆。
乌国庆来到现场,在纷繁复杂的线索中,他首先发现:地板上的脚印,脚尖全部朝里,就没有朝外的。
这就意味着,脚印只有进门的,没有出门的,这一点特别反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