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国利杀妻案宣判了——一审判决死刑!大家都鼓掌支持。
但是别忙,河南一起灭门案,最近有了判决结果,河南省高院判决两名凶手,一个死刑一个十二年有期徒刑。
受害人家属不干了,现在再次提起了申述。
要求判决另一名凶手李某死刑。
我腿一拐,就点进去看了看案情。
事情是这样子的。
李某娟(女),和刘某(男)是夫妻。
李某在一家酒店当大堂经理,和酒店里的厨师陈志强看对了眼,两人就在一个地下停车场里发生了不可描述的关系。
原本只是春风一度,但李某在丈夫面前不小心漏了马脚。
2020年1月,刘某产生了怀疑,就逼问李某娟。
过了大约1个月,没有人知道,这样完全可以遮掩过去的事,她竟然就一五一十把自己和陈志强发生过的事,告诉了自己丈夫。
李某娟为什么这样做,目前案卷还没有透露。
但是,刘某显然不是善茬。
这原本只是妻子的一时风流,双方都有过错,他可以选择离婚,但是他选择的是暴力。
在2020年2月27日清晨,李某娟和刘某一起开车到了鹤壁市淇滨区四季青市场的一个家水果行,下车购买了2把木柄单刃尖刀。
随后,两人开车来到陈志强家附近,各自携带一把刀下车。
李某娟对陈志强家比较熟悉,所以是由她带路,她领着丈夫刘某进入了陈志强家。
陈志强一家都还在卧室休息。
陈志强11个月大的小婴儿,就在父母的床上。
这对凶神恶煞的夫妻闯入他们家的卧室,刘某挥舞利刃,先是直接捅刺陈志强的胸腹部,继而连带陈志强妻子,甚至,连躺在床上哇哇哭泣的11个月大的小婴儿也没有放过。
闻声赶来来的陈志强的母亲,也随即被他们杀害。
至此,陈志强家等于被灭门,只剩下了3岁大的女儿,因为睡在隔壁房间没醒,逃过一劫。
这起案子轰动了中原。
谁也没想到的是,作为主犯之一的李某娟,竟然没有被判处死刑。
四条人命啊!
其中还有一个11个月大的小女婴儿。
判决是怎么回事呢?
一审法院之所以没有判处李某娟死刑,意思是说,她后来有自首情节,在案发现场,也有阻拦刘某行凶的行动。
所以,没有判处十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那么,一审判决出来后,鹤壁市检察院方面,应家属的请求,提出了抗诉。
鹤壁市检察院抗诉的理由是什么呢?
李某娟不仅仅是因为她的出轨引发了凶杀,更重要的是,她在这个案子中,几乎是负重要责任。
比如,她一起预谋,地址是她说的,路是她带的,刀是她一起买的,下车时她还也揣着一把刀,门也是她引路的。
这么重要的责任,最后才判12年?
实际上,虽然卷宗我们看不到,但我们可以从心理学方面,试着更深地分析一下这个案子,谁是主谋,谁是从犯。
实际上,里面有几个细节,让人毛骨悚然。
俗话说,捉奸拿双。
李某娟和厨师陈志强发生关系,只有她和他俩人知道。
即使平时微信聊天什么的有问题,也比较容易遮掩过去。
发生婚外情——也就是和陈志强在地下车库的那一回,是在1月份发生的。
她为啥要在2月份,向自己的丈夫坦白?
刘某能够为这样的事痛下杀手,连杀4人,连11个月大的婴儿都不放过,可见他平时是为人心胸狭隘,脾气极为暴戾,作为他的妻子,李某娟不可能不知道,一旦奸情败露会是什么后果。
而一般来说,只要是没在现场抓住,李某娟完全可以推脱或者坚持说没有那样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