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临澧县公安局望城派出所破获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抓获犯罪嫌疑人杨某宇(男,24岁,临澧县四新岗镇人)。
7月23日,望城派出所接到局反电诈大队推送的涉诈线索,经深入调查和分析研判,锁定了涉诈犯罪嫌疑人杨某宇并查明活动轨迹。7月26日下午,办案民警在安福街道某宾馆内将其抓获。经查,2021年7月初至今,犯罪嫌疑人杨某宇在明知他人从事电信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通过专用通讯软件将银行卡、微信号、支付宝借予他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涉案金额达30余万元。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杨某宇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杨某宇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民警普法: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称“帮信罪”)是刑法修正案(九)增设的罪名,针对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信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行为独立入罪。
在网络上有不少收购银行卡、手机卡、对公账户等的信息,甚至收集、出售银行卡、身份证、手机号等一度在网络上极为猖獗,形成一条完整的利益链。为了少则一两百、多不过千余元的利益,一些人将银行卡、手机卡出售时其实已将自己的“身份”同时出售,一旦不法分子借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实名办卡人就成了“替罪羊”。并且在此类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往往存在侥幸心理,觉得自己没有参与到直接犯罪中去,因而不会触犯法律。然而,这种狡辩无法为其“助纣为虐”的行为脱罪。
警方提醒
大家一定要提升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妥善保护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卡,一旦丢失要立即挂失,对于废弃不用的应及时办理注销业务,不随意丢弃、买卖。
不要贪图小惠小利,不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卡。
如身份证有遗失经历、电话卡或者银行卡有异常情况的人,一定要查询自己名下是否有不知情的电话卡、银行卡存在,以免被打击惩戒,影响个人生活。
来源:湖南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