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问题来了,这彩票承包商为什么要在体彩奖品上搞出来这么多猫腻呢?那就不得不说说彩票承包商是怎么赚钱的了。
以当时的即开型彩票为例,彩票实际销售额中的50%会以奖品和现金的形式返还给彩民,然后35%是公益金,其中国家公益金为15%,陕西省体彩中心公益金为8%,西安市体彩中心公益金为12%。彩票的成本是总销售额的3%。除此之外,省体彩中心还会收取1%的管理费。剩下的11%是承包商杨永明的。这乍听一下没什么问题啊。可是彩票的发行和做买卖一样都是有风险的,要租赁场地,雇人,打广告,做宣传。扣除了这些费用,剩下的才是纯利润。如果奖票卖得太少,买去的人又恰好中了头奖,承包商是很有可能亏钱的。这是是为什么每次中奖的人都要大肆巡游宣传的原因,也是为什么体彩中心会把彩票的销售承包出去的原因。以2004年3月下旬的这次开奖为例,体彩中心发行彩票的总额度是6000万人民币,如果都卖出去了,杨永明可以获得660万人民币。肯定是有利润的。但是当时只卖出了1700万,也就是说杨永明只能拿到187万。扣除场地成本,他很可能会赔钱的。但是杨永明在几年的彩票承包销售中也看出了点门道。彩票销售额中的大头是奖品和奖金,如果能在这上面动点手脚,将奖品和奖金重复利用,那就省了一大笔钱。于是,他就做起了找托儿,假装中奖的买卖。这样那么奖品就可以循环使用了,一本万利了。
这些托儿本来是想着挣点小钱的,可没想到这下子倒了大霉了。跟着倒霉的还不止这些托儿,陕西省体彩中心的贾主任,就是曾经放话,拿人头担保体彩中心没问题的那位,还有副主任张某,西安市体彩中心的多位领导都因为涉嫌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而被刑事拘留。那句我拿人头担保还成了当年的流行语。但是,这些都是后话,案件中还有一个关键人物未归案,那就是杨永明的手下孙承贵。
2004年5月14日晚上6点,威海民警接群众举报,在一所民居柴房内抓住了孙承贵。可是孙承贵归案后,他和杨永明两个人却坚持说刘亮是个骗子,他造假了彩票。在审讯中,孙承贵说3月23日,他们意外送出宝马给刘亮后,两个人都很愤愤不平,也觉得奇怪。于是对当天中一等奖的彩票进行了重新核对。因为只有先中了一等奖,抽到了梅花K才有可能上台。结果他们俩竟然发现中奖的彩票里有一张假的梅花K。而当天中奖的所有人都留下了指纹存档。只有刘亮没有。他们俩觉得一定是刘亮造假了彩票同时做贼心虚,没敢留指纹。于是就准备炸刘亮一下,说不定还能把送出去的宝马拿回来。然后两人就将这事上报了体彩中心,之后才有了那通打给刘亮的电话。孙承贵甚至还跟警方发毒誓说彩票造假的事跟自己绝对没有关系。否则他就断子绝孙。警方思考之后觉得孙承贵所说的话有一定道理。因为孙承贵和杨永明在每次开奖之前都已经得知信封编号,他们完全没有必要再去制造一张假的彩票。
● 一波三折案中案
这张假的彩票是将一张梅花2的左上角,右下角的小“2”挖掉,再补上两个小“K”。造假的过程也是一个精细活儿,需要先将一张含有梅花K的彩票中的K字挖下,打薄,然后贴在梅花2上,保持平整。胶水也得抹得恰到好处,多了会溢出,少了粘不住。所以警方判断能做出以假乱真彩票的人一定有点手艺。而且这人肯定是3月23日中一等奖的12人中间的一个。
警方一开始并没有排除刘亮的嫌疑。但是,虽然刘亮在中奖之后没有来留指纹,但是在真的中奖的彩票上有刘亮的指纹。那他的嫌疑就大大地降低了。警方决定先从另外11个人入手,一一排查。从西安到外地,外省,名单上的人一个一个地被排除,却还是没有找到真正的嫌疑人。3月23日中奖的12个人中,只剩下一个湖北人待调查了。这个人名叫刘先魁,男性,当时是25岁。专案组在2004年5月30日,前往湖北调查此人。5月31日,民警接上刘先魁,准备将他带到附近的派出所进行例行问话。可是没成想,在半路刘先魁以晕车为由要求下车。但是下车之后,他没有在路边呕吐,却撒丫子就跑,最后被逮了回来。这不是明摆的做贼心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