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水“惯偷”夏天穿夹克蒙面行窃,还是被民警识破擒获!

2021-08-01 10:00:29 作者: 龙水“惯偷”

7月27日晚,家住全州县龙水镇市场的唐女士到龙水派出所报警称:其停放在自家楼下的白色电动三轮车被人偷了。群众利益无小事,为尽快揪出盗贼,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合法财产权益,龙水派出所所长蒋贵军立即组织警力对案件展开侦查,力争尽快破案、追赃挽损,消除社会影响。

经侦查发现,嫌疑人夏天作案居然穿着厚夹克,并戴着口罩,具有较强的反侦察意识,这给案件侦破增加了难度。为突破瓶颈,办案民警认真分析梳理搜集到的每一条线索,从中寻找突破口,同时持续加强对辖区重要区域场所的巡逻力度,防止嫌疑人再次作案。7月28日晚,按照所领导安排,龙水派出所民警王能高带队在辖区开展日常巡防工作。当途径龙水镇花桥附近时,一辆停放在桥边的三轮车引起了民警的注意,该车与被盗白色电动三轮车非常相似。民警调查后得知,该车是一名陌生男子前一天晚上停放在这里的,经再三确认,该车就是唐女士被盗车辆。

为避免打草惊蛇,民警向所领导作了汇报,并推测嫌疑男子会回来取车,遂进行秘密蹲守布控。功夫不负有心人,在蹲守数小时后,一名身着厚夹克、戴着口罩的男子出现在花桥上,其衣着体貌特征与嫌疑人情况相符,民警欲上前将其控制,嫌疑男子见状拔腿就跑,边跑边脱衣服。经过一番追捕,民警最终将该男子制服,并从其所穿的厚夹克中搜出马钉、铁锤、手电筒、水果刀、螺丝刀等1批作案工具,并将其传至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

到案后,嫌疑男子唐某对其盗窃他人电动车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查明,唐某(男,39岁,全州县龙水镇人)系多次入刑的惯偷,平时无固定收入来源,为了满足日常花销,便将罪恶之手伸向了无人看管的电动车,本想偷来卖点钱花,结果还没出手就被民警逮住了。目前,唐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警方提醒

1、及时上牌。购买车辆后,应该及时给车辆登记、上好车牌。一旦失窃,有助于公安部门查获和退还。

2、及时上锁。不少群众骑车上街买东西时往往顺便把车停在一边,放松了警惕,以为去去就来,也没有及时上锁,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3、及时报案。发现车子被窃后,要及时报案,便于公安机关分析发案动态,科学布防巡逻力量,尽力搞好安全防范。

4、注意停放地点。夜晚尽量将车停放在室内,如果停放在室外,尽量将车停放在有监控摄像的地方。千万不要购买赃车。购买赃车的行为,往往助长了偷车者的侥幸心理,碰到来路不明的车辆,要杜绝购买,否则,贪便宜会失便宜。

5、安装防盗系统。安装“防盗系统”,等于给您的爱车雇了一名随车保安。所以呢,为避免不必要的财产损失,请广大的摩托车驾驶员积极安装使用“防盗系统”。

来源:北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