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疑云、名画失窃、租房风波……十个奇趣案例开启法学思维风暴

2021-08-02 23:24:20 作者: 电梯疑云、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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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迪一行人被彼得潘(Peter Pan)带到了梦幻岛(Never Land)。在岛上,他们被海盗胡克船长抓住了。喽啰们载歌载舞道:“海盗的生活可真是轻松呢!”这时,胡克船长逼他们从两个选项中做出选择。第一个选项是,蒙住眼睛走在从甲板延伸到大海的木板上,然后掉进海里。嗯,那么,还有一个选项是什么呢?

答案是在契约书上签名,成为船长的跟班。仅仅这样当然不算是“法学之门”,真正的问题如下文所述,但也并不是和胡克船长没有一点关系。

A同学下定决心花了30万日元购买了一台大屏幕的台式电脑。突然,A得知自己要到国外的大学去学习1年,但又不能带着这台电脑一起去。因为想有效利用电脑的价值,A就打算在这1年内把电脑租出去。与此同时,A的朋友B同学,正在犹豫要不要购买类似的电脑,就想着向A租1年,1年之后再买性能更好、更便宜的电脑。于是,A以每月3000日元的价格向B出租了电脑,期限为1年,进展十分顺利。现在,试着拟定一份说明该交易行为的合同吧。从交付到返还的全过程中,可能出现各种各样的情况。提前思考这些可能发生的情况是非常重要的。

问题8 还能相信判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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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与B产生民事纠纷,在向律师咨询后得知,根据这类问题的最高法院判决,B的主张将难以得到支持。因此,A不想和解,并果断拒绝了B的要求。B虽然提出了诉讼,但是一审和二审法院都遵循判例,判决A胜诉。A认为这是“天经地义的胜利”,故而当他听说B仍然坚持上告,觉得这真是有些过于纠缠烦人。然而,最高法院却采纳了B所主张的法律解释,认为“应该变更与上诉解释不同的本院判例”,从而撤销了原判决。

A颇为震惊。作为遵纪守法的善良市民,A正是因为相信支持自己主张的相关判例才坚持诉讼程序。如果一开始就知道判例可能变更的话,便会选择和解,至少不会因为诉讼而浪费大量劳力、费用和时间。

那么,虽然现在并不存在这种保护变更判决的败诉当事人的特别制度,但是作为以实现正义为导向的司法制度,真的就可以不管A的这种情况吗?如果不采用现行制度,请诸君想想新的司法制度应该如何设计?

问题9 房东的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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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自电影《女税务官2》:

(一家名为“日出食堂”的小快餐店,挂着“中华荞麦面”的卷帘和“拉面”的旗子)

(在店内,地痞在土间,店主在房间,两人面对面站着)

店主:我这个店啊,是我家老头子和爷爷辛苦造起来的哦。我在这里出生,在这里长大。我不打算卖给任何人。

地痞:求求你了老板。你卖房子我们特别再出8亿日元哦。在世田谷买宅基地6亿日元,新造房子1.5亿日元,还能给你5000万日元小费呢。这是我们能让步的最大限度了。但是,这是特别给你的出价,千万别告诉别人。知道了吧老板(跪了下来)。就算帮帮我了,求求你了。

店主:(走下土间,想让跪着的地痞站起来)等等,等等,请等一下,喂,请不要这样。别给我开玩笑,起来,喂,不要这样,不要这样,你这家伙,你这混蛋,你……(放弃让地痞起来,一边回到座位上)不是钱的问题,请你们适可而止吧,真的。

(地痞迈步追上回到座位上的店主,扑过去相互推搡起来)

地痞:(一边揪住店主的前襟)……这是借地借家类似于租地租房。——呀,你们不过是租借这里的。《借地借家法》这个恶法,地主将这土地10亿日元卖了,可怜的是,地主只能拿到2亿日元,那剩下8亿日元去哪儿了?全部给了你这边。8亿日元要是付地租、房租,20万日元一个月的话,可以租333年了。而且在世田谷造个房子,是免税的。报纸、电视都在说,三代传承的大众食堂成了开发商的牺牲品。牺牲啥啦,幼稚。喂,我说,你们过去三代租借了这里的土地做生意,也赚了不少吧。你们是不是有点忘恩了,你们真是日本人的耻辱。谁允许你们这么干的,反正我不允许,彻底不允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