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秦都市报-秦闻讯(记者张晴悦)8月4日上午,西安市临潼区法院执行局前往相桥街办南孙村,执行涉临潼新世纪加油站租赁合同纠纷案,经过警戒、实地勘察、交涉,现场宣布执行裁定,财物登记造册、交付、公正等长达五个小时,最终圆满完成执行任务。
临潼新世纪加油站系张某平所有,位于临潼区相桥街办南孙村,关中环线路边,车流量大,加油生意兴隆。2010年3月,某石油公司陕西分公司与张某平签订《加油站租赁合同》,约定张某平将其所有的新世纪加油站租赁给该陕西分公司。2020年双方在合同履行期间产生纠纷,张某平作为原告,一纸诉状将某石油公司陕西分公司、西安分公司诉至临潼法院,要求解除租赁合同,返还加油站并将加油站证照变更至张某平名下。经过临潼法院一审、西安市中院二审,作出判决均支持了原告张某平的请求。
判决生效后,某石油公司陕西分公司、西安分公司未按判决内容履行其义务,仍继续经营涉案加油站。随后,张某平向临潼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该加油站位于关中环线旁,车流量大,为最大化保护胜诉人张某平的合法权益,提高司法公信力,案件承办法官李剑及时向执行局副局长王双全汇报相关案情,并制定执行预案。
8月4日上午,由副局长王双全带队,并邀请公正人员,对返还加油站及相关设施进行强制执行。执行期间,按照预案,先由法警在加油站外围拉起警戒线,清理人员,并向围观人员释明有关情况。再由案件承办人李剑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协调,向双方当事人释明法律,并告知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接着由公正人员对加油站现有财物进行录像,并制作财物清单交付各方当事人。最后,完成加油站财物移交手续。各项执行工作均有序开展,经过长达五个小时的奋战,圆满完成了执行任务。
来源:三秦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