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情通报
2021年8月5日,我局接群众举报:微信昵称为“阳阳”的用户在微信群内散布涉及疫情的不当言论。
经查实,违法行为人戈某某(男,40岁)为博人眼球,在微信群内散布涉及疫情的不当言论,引发公众恐慌,造成不良影响。到案后,戈某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8月5日晚,我局依法对戈某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任何人都要对自己的言论负责,发布网络言论需遵守法律法规。希望广大群众不信谣、不传谣,一-切以官方权威信息为准。对于编造、传播、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坚持“零容忍”态度,发现-起,查处一起。疫情当前,希望大家团结一心,众志成城,共渡难关!
遂平县公安局
2021年8月6日
责编:樊羽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