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王超
不砸车窗不撬锁,只是“碰运气”随手拉车门,盗窃未上锁的车辆内财物,竟然顺走了三万元。日前,东营公安分局辛店派出所快速侦破“拉车门”盗窃案。
“我昨天晚上回家比较晚,很累很困,想着放在自己家楼下比较放心,也没检查车门锁没锁……”8月8日下午5点多,家住辛店街道某小区的王先生急匆匆赶到辛店派出所报警,称停在自家楼下的车内财物被盗,丢失现金3万元。辛店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往现场,仔细检查车辆外观及门锁完好,根据办案民警多年的经验判断,应是“拉车门”盗窃,当询问王先生车辆是否落锁时,他支支吾吾地说了四个字,“我不确定”。
民警通过对现场监控视频资料反复查看、比对甄别,发现两名戴着手套的形迹可疑男子。只见他俩紧贴车辆,挨个试拉停放于道路两侧的汽车车门,并在一辆白色轿车附近停留许久。经过进一步工作,民警最终确定赵某某和王某某就是车内财物被盗案的犯罪嫌疑人。由于他们俩是租房居住,且活动区域大,为了尽快破案,办案民警连续工作9个小时,最终圈定嫌疑人的大致落脚范围和活动区域。8月9日晚11时,办案民警终于蹲守到返回出租屋的两人,当民警出现在他们面前,两人瞬间傻眼。
经讯问,两人交代,自7月29日来到东营,他们就采取从小区拉车门碰运气的手法盗窃多个小区车内物品,由于多为充电器、香烟、酒水等小物品,并未引起失主注意。直到8月8日凌晨,他们盗窃了3万元现金,两人喜出望外,却不知已被民警盯上。
“本来还以为半夜三更神不知鬼不觉,没想到还是被抓了。”审讯室里,两人后悔不迭。
目前,赵某某和王某某因涉嫌盗窃罪被东营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记者了解到,有的市民习惯将财物放在车内,这给窃贼提供了绝好机会。本报提醒广大驾驶员,要提高安防防范意识,做到车停,人离,钱物随身走。如果财物确有必要留在车内,一定要记得停车落锁。临时停车时,无论离开车辆的时间多短,无论何种原因下车,都要关好车窗,把车门锁住,不要怀着“反正离开几分钟,很快就回来”的侥幸心理而不锁车辆,不关车窗。同时,停车时把车放在有人看管的停车场,或者有监控的地方,离开车前注意观察下周围环境,如果察觉有形迹可疑的人在附近,一定要把车子开到相对安全的地方。车主一旦发现车内物品被盗,要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
来源:山东热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