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綦江陆续发生了多起电动摩托车电瓶失窃的案件。犯罪嫌疑人陈某某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却不知自己的行为已经被遍布大街小巷的“天眼”记录了下来,真正应了那句——人在做,天在看。
事情要从今年5月说起,綦江区公安局文龙派出所陆续接到多起报案,报警人均称自己电动摩托车的电瓶被盗。由于案件多发生在深夜,寻找目击者的难度较大,警方便把回看遍布大街小巷的监控作为了破案的突破口。
民警走访群众。(摄影:廖静)
“通过走访和调取案发现场的监控视频,比对之后我们发现有一可疑人员经常出没在案发中心现场。由于未能拍摄到该人员盗窃的整个过程,我们只能将其列为可疑人员。”綦江区公安局文龙派出所民警罗枭鹏向记者介绍。
经调查发现,被列为可疑人员的陈某某有盗窃前科,自今年3月刑满释放以来,一直没有稳定收入。但因为没有实质性证据,警方并没有对其实施抓捕。俗话说,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心存侥幸的陈某某最终还是被“天眼”抓了现行。
民警查看案发现场监控视频。(摄影:廖静)
罗枭鹏说,“7月以来,我辖区又陆续接到几起电瓶车电瓶被盗的报案,通过调取案发现场的监控,我们看到了嫌疑人盗窃的整个过程,并能够清晰的看清他的体貌特征。和之前的几起案件相对比,发现为同一嫌疑人。因此,我们将几起案件并案侦察。”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7月17日,民警将刚作案成功的陈某某当场抓获。
民警讨论案情。(摄影:廖静)
“我所社区民警在沱湾大桥附近巡逻时,发现嫌疑人陈某某。于是,将该线索立即反馈给案侦民警,案侦民警立即组织警力对嫌疑人陈某某实施抓捕。嫌疑人陈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罗枭鹏说。
据犯罪嫌疑人陈某某交代,由于自己刑满释放后一直没有稳定收入,便动起了歪脑筋。5月以来,他陆续在綦江城区作案,包括盗窃车内物品、盗窃摩托车、盗窃电动摩托车电瓶等,涉及刑事案件共21起。
目前,陈某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刑事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警方再次提醒,莫伸手,伸手必被抓。
来源:视界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