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死亡23年未下葬成干尸,警方认定自杀,家人怀疑生前遭性侵

2021-08-17 13:57:23 作者: 女子死亡23

他说,回家路上他看了那张纸条感觉不对劲,便又返回唐家,发现她已喝下农药,还让他留下来陪她,“后来我看到她身上在冒汗,便给她灌肥皂水施救,想送她去医院遭她拒绝,于是我到杨碧珍家叫她找人送去洗胃。”

时任村支书李某称,同年10月31日上午,他到乡上开会,参加会议的有营山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和法医等,民警认为杨某与唐德清有通奸行为,杨对唐的死亡负有一定责任,“后来通过乡里和村里调解,杨某从人道主义出发支付了唐德清家5000元丧葬费和3000元小孩抚养费。”

唐书全承认,当时确实收到了这笔钱,“我女儿生前遭杨某强奸,怀疑遭他灭口。”

05.调查:警方称系服毒身亡

营山县公安局曾回应说,1998年10月29日,该局接到报警称,唐德清突然死在家中,死因不明。

随即,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和回龙派出所赓即派民警赶到现场展开调查。

经勘查,整个现场无暴力破坏性出入口,民警在卧室发现一个标有“3911”的农药瓶,瓶盖呈半旋合状,内有约1/3液体,在一空屋地上发现一团碎纸屑,系16开信签纸,上面用圆珠笔写道,“我爱你是真的,你爱我也是真的,我以后就能给(你)说话了,我真的好喜欢。”

民警在该纸团旁边,还发现一个白色的直径为2.2厘米的塑料密封瓶盖,有明显农药味。

此外,民警还找到另一封疑似唐德清的遗书,大意是“你知道吗,我离不开你,你说你为了我和(活)到(得)太苦了,我死了请你不要为我流泪,以后我不能和你说话,祝你幸福,一切顺利。”

法医尸检发现,当时唐德清身体衣着无新鲜撕裂痕迹,体表无明显暴力性损伤,口、鼻腔附近有白色泡沫状物质,经颈部解剖,除气管内有大量白色泡沫状分泌物溢出外,颈部无其他异常。

根据尸体征象,可排除他人打击其生命重要器官而导致的死亡,排除捂口、鼻引起的机械性窒息死亡,排除卡、勒、扼颈部而致的机械性窒息死亡,根据她双侧瞳孔缩小,鼻腔内有大量分泌物,口内有异味,气管内有大量泡沫状分泌物,十指(趾)甲床发绀,胃粘膜充血、出血,并伴有特殊气味等,说明她的死亡是中毒引起的。

同年11月24日,营山警方将现场提取的文书等送到南充市刑事部门进行科学鉴定,鉴定结论为该两份文书内的笔迹均与死者唐德清笔迹一致。同日,该局还把在尸检中提取的死者血样、全胃、阴道拭纸等提取物,送至南充市公安局刑事技术部门进行毒化鉴定,但由于其设备条件限制,在提取的胃组织中未查出毒物。

1999年4月13日,南充市和营山县两级警方和专案组再次开棺,提取唐德清的肝组织、阴道和肠组织混合物送公安部进行毒物分析。两个月后,检验结果显示,唐德清的肝组织中检出有机磷农药“3911”成分。

营山警方综合分析判定唐德清系自服农药中毒身亡,无犯罪事实发生,不符合刑事立案标准。

女子死亡23年未下葬成干尸,警方认定自杀,家人怀疑生前遭性侵

警方的不予立案通知书。

记者看到,营山县公安局在给唐德清丈夫出具的一份“不予立案通知书”中称,他提出控告的杨某故意强奸杀人,“我局经审查认为没有上述犯罪事实存在,决定不予立案。”

营山警方还将该决定告知了当地清水乡政府和死者唐德清家人。

后来,唐德清丈夫不服,向该局申诉复议,该局复议后决定“维持原不予立案决定。”

唐的家人还是不服,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称唐德清系被人强奸后杀害。

营山警方的专案组又对唐德清的尸体进行复析,经过取证、科学技术鉴定以及反复走访、调查,对她的死亡事件的认定结论仍为自杀、非他杀,决定不予立案。

女子死亡23年未下葬成干尸,警方认定自杀,家人怀疑生前遭性侵

死亡结论告知书。

06.进展:经鉴定遗书系伪造?

唐德清的弟弟唐德洪告诉记者,为了进一步弄清姐姐死亡的真相,他们想方设法对遗书进行鉴定。

他说,事后他们翻箱倒柜,在姐姐家找到一个有些发霉的皮箱,里面装有她生前喜欢听的碟子,还在碟子里发现姐姐抄的歌词,比如《杯水情歌》《宽怒》《回来我的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