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17时50分
嘉南线茶园村红绿灯路口处
发生一起两辆电动三轮车碰撞的事故
倪某闯红灯直行
撞倒左转弯的陆某
事故造成两车损坏以及陆某受伤
事故发生后
肇事者倪某却径直驶离了现场
接到报警后
海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通元中队民警徐海东
第一时间赶往事故现场
只见现场一辆电动三轮车倒在路上
车旁散落了一堆物品
伤者已被送往医院
这是一起肇事逃逸案件
性质十分恶劣
通过视频监控确认肇事车辆之后
徐海东对肇事车辆途经路段监控点位依次进行排查
最终在通元镇育才路与于兴元路路口处
发现事故车辆停留踪迹
徐海东立即带人赶往该地点
在实地调查后
成功找到肇事车辆并对肇事者进行控制
从事故发生到案件破获
前后不到1个小时
据倪某交代
他知道事故发生时自己闯了红灯
怕担责任
就驾车驶离了现场
没想到这么快警察就找上门来
最终,倪某因未按信号指示灯通行
造成事故并且逃离现场
承担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海盐公安提醒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不要心存侥幸心理,要及时停车报警、保护现场、配合调查。造成人员伤亡的,要立即拨打120!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犯罪,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来源:嘉兴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