谣言面前,擦亮双眼

2021-08-22 15:18:25 作者: 谣言面前,擦

同学们好,我是铁检君。电视剧《西游记》中,有一集叫作“真假美猴王”,情节令人印象深刻。假的“美猴王”不仅迷惑了观众眼睛,就连师傅唐僧也不能辨认。今天我们要讲的也是一个关于“真假辨认”的话题,在“后真相”时代,怎样辨别谣言、厘清事实真相呢?快和铁检君一起学习一下吧!

不知道同学们在前一段时间有没有看到过这样一则信息,“南京即将迎来史上最严重疫情,可能要封城,跟武汉一样”。当时正值南京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关键时刻,这则消息利用人们的紧张情绪,在网上快速转发扩散,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好在我们很快就听到了官方辟谣的声音:消息为假! 疫情期间,因为编造散布涉疫谣言,南京已有多人被公安机关处罚。

根据汉语词典的解释,谣言指的是“没有相应事实基础,却被捏造出来并通过一定手段推动传播的言论”。谣言往往都是带有负面的、消极色彩的,一些不法分子为了获取利益,制造、传播不实言论,不仅会导致他人名誉受损,还可能扰乱社会秩序。

自新冠疫情出现以来,疫情动态一直是大家关注的焦点所在。当前,新冠病毒“德尔塔”变异毒株正在全球引发新一轮疫情,我国部分地区出现相关病例,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民众的紧张情绪,编造、传播虚假疫情信息,博取流量和关注。造谣一张嘴,辟谣跑断腿。这样的谣言不仅会激起群众的焦虑恐慌情绪,也让官方机构、媒体不得不耗费巨大精力进行辟谣,给防疫工作带来巨大压力。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言论自由不是散布谣言的“通行证”,任何人不得利用网络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社会秩序,相关违法行为将受到法律制裁。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规定:【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除上述法律条文之外,《网络安全法》以及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司法部出台的《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也对不得编造、传播虚假信息,依法严惩造谣传谣犯罪等作出规定。

铁检君相信,关注我们e未课堂的每一名同学都是遵纪守法的小公民,能够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但是面对网络上纷繁复杂的海量信息,我们怎样分辨谣言呢?以下的小方法记起来吧!

1.提高媒介素养,增强自身对信息的辨认能力,培养理性思考习惯和求证意识。

2.学会独立思考,仔细辨别、多方求证,不轻信传言,不轻易传播不明来源的信息。

3.从官方权威渠道获取信息,避免受到谣言的蛊惑。

4.理性面对网络信息,保持良好的心态,在不确定消息的真实性时,不要自乱阵脚。

5.遇到事关自身的谣言时,及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荀子·大略》中提到,“流丸止于瓯臾,流言止于智者。”治理网络谣言、净化网络空间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希望我们都能擦亮双眼,做到不听谣、不信谣、不传谣,让谣言无所遁形。另外,真相是谣言最好的粉碎机,遇事多求证,谣言自然不攻而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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