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个善良的有钱人,但是那天我做了一件愚蠢的事......

2021-08-26 10:40:16 作者: 大家好,我是

FA GUAN DE HUI YAN

我叫陈文生,是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东钱湖人民法庭的庭长。

当时这个案子分到我手上,我粗看了一下,是一起常见的民间借贷纠纷。但是民间借贷纠纷是虚假诉讼多发领域,这个案子我得谨慎一点。

果不其然,第一次开庭时就出现了问题。

被告老张在法庭上说:陈法官,我的月息不是2分,而是8分。而且我也不像郝厚辉起诉状上说的一样只还了7万多,我其实断断续续已经还了10几万了,很多都是通过现金转交第三方然后转交给郝厚辉的。

因为这次开庭,郝厚辉本人并未到庭,只有其委托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双方在法庭上唇枪舌剑展开了诉辩。对双方陈述的情况,我也一一加以记录总结。

第一次庭审结束之后,我找到了郝厚辉本人,给他做了询问笔录。在做询问笔录之前,我特地提醒他要如实陈述,并告知其虚假陈述的后果,郝厚辉点头应允。做笔录的过程中,我就8分月息及已经归还的款项向他核实,但是郝厚辉仍然坚持月息就是2分,老张也只还了7万多。

关于月息及已归还金额的问题,我前前后后询问了郝厚辉4次,他仍然坚持自己的说法。

鉴于此,我组织双方进行了一次对账。对账之后,发现的确如被告老张所说,月息确是8分,已经归还的款项也有15万多元。

图为对账之后,双方签字确认

面对对账结果,郝厚辉无话可说,承认当时的确约定了8分月息,老张也已经归还给他15万多元。

郝厚辉在诉讼过程中作虚假陈述,且次数频繁,按照法律规定应该给予其处罚。

最终,鄞州法院判决被告归还原告借款本金7万余元并支付利息。

鄞州法院出具司法处罚决定书,对郝厚辉拘留5天、罚款5万元。

就这样,郝厚辉最后出现在了这里:

以下视频来源于

宁波鄞州法院

00:56

这个案子暂告段落,那些被虚假诉讼伤害的当事人,你们未必静好的生活,也总有法官在默默守护。

划重点

YIN XIAO ZHI DE DING Z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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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虚假陈述行为如何认定

当事人通过起诉状、答辩状、债权确认表、财产申报表等确认的案件主要事实,与其在后续诉讼活动中的陈述不一致,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并结合当事人的诉讼能力、证据和案件具体情况进行审查认定。当事人无正当理由变更陈述,或者对方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其系不实陈述或故意隐瞒重要事实,妨碍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认定为虚假陈述行为。

04

虚假陈述的惩戒措施

(一)承担诉讼相对方或第三人因其虚假陈述行为产生或增加的诉讼费用、律师费用、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证人出庭作证费用、鉴定费等其他合理损失,具体可参照《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关于对非诚信诉讼行为适用律师费转付机制的若干规定》处理;

(二)训诫;

(三)曝光;

(四)罚款、拘留等民事制裁;

(五)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六)具体惩戒措施可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参照《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关于在办案中识别、防范和制裁虚假诉讼行为的工作指引》的规定处理;

(七)其他法院依法可以采取的惩戒措施。

来源:天津二中院

为进一步维护诚信诉讼司法秩序,鄞州法院依照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关于整治虚假陈述专项活动的若干规定》,重拳整治,将虚假诉讼打击进一步向纵深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