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天内搬迁,麦超鸿认为“这根本不可能”。他表示,目前养老院有23名在住老人,年龄最大的94岁,部分身患残疾,还有部分是没有亲人的孤寡老人。“因为修路要腾出户外的场地,我们愿意配合,但养老院建筑的租期没结束,若确实需要搬迁,相关方应该有一个补偿方案,我们也需要协调安置老人。”
疑惑:当年投资的建筑如今变成违建
那么,涉事户外场地和幼儿园、养老院所在的建筑物性质究竟为何?
两栋建筑的房东杨先生告诉记者,2006年,白云区太和镇谢家庄村通过招商引资让他入村投资,他租下谢家庄经济联合社大来路81-83号一块面积约4.8亩的土地(即目前幼儿园和养老院所在地),当时一次性付清70年租金。根据合同,他被允许在此地上建房子。杨先生出资约470万给当时的村委,“让他们修了学前路,也出资让他们在租来的地上盖了两栋楼。”
2021年,太和镇对“三资”合同不规范的问题进行整改,杨先生与谢家庄村原先签订的《土地有偿转让合同》,因租赁期(70年)过长等问题终止作废。今年5月,杨先生在白云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重新竞拍下前述土地,并与谢家庄村重新签订了土地出租合同,租赁期限为20年,自2021年5月1日起至2041年4月30日止。杨先生不理解,“我的物业为何又突然变成了违建?”
镇政府:两栋建筑物没有合法报批报建手续;将协助分流安置学童及老人
根据原先的方案,只需要置换户外场地,为何连带建筑物主体也成了违建?孩子求学和老人安置的问题该如何解决?
8月27日上午,新快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太和镇政府规划建设办工作人员李先生。他表示,今年5月,白云区发改委审批并通过《对学前路升级改造及周边环境整治项目》,幼儿园和养老院中间约1000㎡在市政规划路红线范围内,需要被拆除,用于拓宽原有的学前路,施工队目前已进场进行修建,工程预计于今年12月底完工。根据原先的方案,这部分被拆除的户外空间将置换到邻近幼儿园的另一侧。
其补充称,户外空间需要拆除的原因还包括,其在架空电力线路15米保护区范围内。对于为何在过去10年,幼儿园和养老院户外空间能得到相关审批,他表示不清楚。
太和镇政府宣传办通过书面答复称,根据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白云分局关于核查幼儿园及养老院两栋建筑物报建的回复,这两栋建筑物没有经过合法报批报建手续,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信息。
对于幼儿园学童的学位问题,镇政府回应,将由太和教育指导中心摸查周边幼儿园剩余学位数量,发布《告家长书》,家长可自行报读意愿幼儿园;针对养老院老人安置,该回应称,镇民政部门已提出可协调其他养老机构安置现住老人。
不过,幼儿园园长谢女士表示,截至8月29日傍晚,暂未收到镇政府关于学童的分流安置方案。
律师:相关搬离通知不符合程序
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廖建勋律师向新快报记者表示,相关搬离通知不符合程序。
他指出,若相关土地为国有土地,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若土地性质是集体用地,根据《土地管理法》,政府需对这块地先进行征收,再办理转用的审批手续,“而不是只是提前10日下发通知。”
两栋建筑能否补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呢?廖建勋表示,这需要根据《城乡规划法》规定的相关部门来审查,若是符合城乡规划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就可以补办手续。若是不符合,可能面临镇政府对房屋拆迁。
“但是拆迁需要一定的程序。根据《行政强制法》,在相关利害关系的人没有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下,才能拆迁。不尊重拆除程序,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对房东、幼儿园和养老院,廖律师也给出建议,一是保存证据,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二是及时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真的强拆之后,价值或很难进行认定。”
采写:新快报记者 罗清峣 黄嘉丰
来源:新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