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是被害人,却被发展成诈骗共犯

2021-09-01 19:24:34 作者: 明明是被害人

普法时间 pufashijian

Q1:柯某涉嫌什么样的罪名,有没有从轻或者说减轻的可能?

A1:在本案件中,柯某后来意识到这是电信诈骗,自己是被人利用的。他为挽回损失帮助犯罪分子,实际上已经构成了诈骗罪的共同犯罪。现实中,一般不会因被害人转为加害人而受到从轻处罚。不管愤恨也好,恼怒也好,法官是不会从宽处理的。但如果他表现一贯不错,在量刑时,酌情会有宽大幅度,但是不会特别宽大。

Q2:广大观众从这起案件当中,应该吸取什么样的教训?

A2:我们经常讲:“感情的归感情 金钱的归金钱。”在本案中,当你给那么多钱的时候,也能反映出对方多多少少有些不正当的目的,这样就很容易被别人抓住把柄。像比如说现实生活中发生的“仙人跳”这些情况,都是类似的。诈骗分子就是利用你害怕向警方报警这一心理,让你哑巴吃黄连。所以说,作为一个公民,当然就要远离这样的危险情境。

来源:常州武进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