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嚣张女子酒后袭警被逮捕
今年8月,女子陈某某为庆祝自己31岁生日,从绵阳市安州区喝酒喝到北川县。大量饮酒后的她竟然采取暴力袭警方式,为酒后寻衅滋事的朋友“撑腰”。日前,涉嫌袭警罪的陈某某经检察机关批准,已被执行逮捕。
2021年8月5日23时许
北川羌族自治县公安局安昌派出所接到报警
在辖区一宾馆内有人酒后滋事,故意损毁财物
民警迅速赶到现场
看到一名年轻男子疑似醉酒状态
与工作人员发生推搡和争吵
打坏了吧台的提示牌、酒精瓶、电脑显示器等物品
民警立即上前制止
男子不听从民警劝阻
依然上前用身体碰撞工作人员
民警在口头警告无效情况下
依法传唤该男子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当该男子来到警车旁时开始强烈反抗
就在处警民警采取强制传唤措施过程中
站在旁边的一名女子突然冲了上来
伸手便是一巴掌打在一名民警脸上
随后这名女子连续攻击民警
并不停叫嚣“铐我噻,铐我噻……”
彭、陈二人都为自己的行为感到非常后悔
这对男女被民警强制传唤到派出所后
顿时冷静下来
通过调查
违法男子彭某与袭击警察的陈某某同是三台县人
两人系朋友关系
事发当天是陈某某31岁的生日
他们和一帮朋友晚上在绵阳市安州区桑枣镇聚会饮酒后感觉未尽兴
又跑到北川安昌镇唱歌喝酒
后来在酒精作用下
两人做出了过激行为
次日酒醒
彭、陈二人都为自己的行为感到非常后悔
陈某某说
当时看到朋友被警察控制
只想到上前去“解救”对方
一冲动就打了警察
8月6日
涉嫌袭警罪的陈某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彭某也因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日前,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袭警被列入刑法
2021年3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开始实施,其中对袭警单独设置法定刑,最高刑由三年变七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曾专门出台《关于依法惩治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明确:对民警人身实施撕咬、踢打、抱摔等直接攻击以及对民警正在使用的警用车辆、警械等警用装备进行打砸等破坏,均属于暴力袭警行为,应当适用刑法关于袭警从重处罚的规定。
来源:景德镇南河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