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泉州市公安局丰泽分局官方微信
前男友赖在家里不走,
她打电话报警求助,
结果两人都被刑拘了,
这是怎么回事呢?
“警察同志,我前男友粟某赖在家里三天不走,能帮帮我吗?”9月2日傍晚,丰泽公安分局东海派出所接到刘某的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刘某的出租房,将两人带回派出所。
“我和粟某是四川老乡,今年都是22岁,已经分手两个多月了。8月29日,他来我的租房,想要和我复合,我不同意,他就赖着不走,而且他已经三天没有吃饭了。”在值班室,刘某告诉民警。
民警担心粟某多天没吃饭身体出问题,于是将粟某带到食堂,打了一碗面给他,打算顺便开导他,不要再纠缠刘某。
“天涯何处无芳草……”民警的话还没说完,粟某突然就打断民警的话:“我要举报!”“你要举报谁?”民警问。“我和刘某都犯法了,我们把卡借给别人转账提现。”粟某说。
原来,今年3月初,粟某在网上找工作时,看到一份轻松赚钱的兼职,于是加了对方(网名“小陈”)的微信。“小陈”说用银行卡帮忙走账取现就可以赚取佣金,每走10000元的账可以赚150元。
这么轻松赚钱的生意,应该是违法犯罪行为吧?粟某一开始心里直打鼓。无奈自己正为没有经济收入发愁,一番思想斗争后,粟某还是心动了,按照“小陈”的要求,下载了一款“蝙蝠”APP,并把自己的2张银行卡提供给对方。不久,“小陈”约粟某在泉秀街一银行门口见面,拿着粟某的银行卡去取钱后,将银行卡及300元佣金给了粟某。
“今天赚了300元,晚上我们可以下馆子咯!”粟某回到住处,洋洋得意地对刘某说。“你没工作,300元哪来的?”刘某诧异地问。
于是,粟某说明了钱的来历,刘某听了之后,也心动了,把自己的3张银行卡和密码给了粟某,由粟某提供给“小陈”。
之后,粟某又与“小陈”见了4次面,总共赚取了5000元的佣金。5月初,粟某被“小陈”拉黑,再也联系不上对方了。
“因为粟某和我没什么收入,经济比较紧张。我也知道这是违法犯罪行为,当时抱着侥幸心理,以为把卡给他用几次,赚点小钱,应该不会出什么事……”审讯中,刘某后悔不迭,不曾想,一时的侥幸把自己推进违法犯罪的泥潭。
目前,粟某、刘某两人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
随意买卖银行卡、手机账户、营业执照和对公账户为各种电信诈骗犯罪提供了便利,已经成为助推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黑灰产业”,广大市民千万别贪图小利,以免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一是加强防范意识。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对公账户等信息,对于废弃不用的银行卡和对公账户,应及时办理销户业务。
二是切莫以身试法。买卖银行卡和对公账户涉嫌违法犯罪,切莫贪图小利,走上倒买倒卖银行卡和对公账户的违法犯罪道路。
三是主动举报犯罪。一旦发现买卖银行卡和对公账户的违法犯罪行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配合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取证工作,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分子,自觉维护良好的金融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