曩昔许多国有企业劳务差遣人数都是超支的,为了躲避超支的问题,许多国企采纳外包和非全日制用工的方法:一方面将原有从事一线作业的劳务差遣员工转入外包公司,与外包公司签定劳作合同,然后以事务外包的方法,持续为国企供给劳作。另一方面将原有的保洁、保安等辅佐类人员转为非全日制用工,持续为国企供给劳作。经过这样的方法,将原有劳务差遣的人数削减。
例如:某国有企业,变革前,有在编员工1300人,劳务差遣员工400人。因为劳务差遣占比(31%)严峻超支。变革后,劳务差遣员工(与劳务差遣公司签定劳作合同)150人,外包员工(与外包公司签定劳作合同)200人,非全日制用工(与企业签定劳作合同)50人,那么该国企劳务差遣员工占比是多少?
变革后,该国企劳务差遣员工占比:150/(1300+150+50)=10%,刚好契合要求。
实际上,变革后只不过是将原有400名劳务差遣员工,进行了二次分类。保留了150名劳务差遣工,别的将200人改为外包工,50人改为非全日制用工。换汤不换药,仍然仍是本来的400名劳务差遣工,只不过换了个说法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