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性育儿假:不是“产假” 是要“带娃”

2021-03-10 14:08:38 作者: 男性育儿假:

  近日,关于男士休产假、育儿假的话题备受关注。3月8日,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的两会特别节目中,就有网友提出类似问题。白岩松表示:“我希望我这个回答能上热搜。”随后,这个话题真的上了热搜。

  白岩松说:“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中有一句话,探索实施父母育儿假。这是在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第一节: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中出现的一句话。育儿假前有“母”字很正常,现在多了一个“父”字,这是否是对这位网友提问最好的回应呢?你的家乡在探索范围之内吗?我希望我的这段话能上热搜,因为上完热搜之后探索实施的速度应该会更快一些。

何为育儿假?

  育儿假是欧洲一些国家实行的一项福利政策。一般来说,享受这项福利的必须是工作已满一年以上的育龄夫妇,假期在一年左右,与产假衔接,直到孩子满周岁假期结束。休育儿假的不只是准妈妈,也包括准爸爸,一项调查结果显示,德国三分之一的父亲选择在孩子出生一年内休“育儿假”,而且趋势大幅增加。

代表委员声音

  两会期间,也有多位代表委员围绕“看”孩子问题提出建议。

建议男性陪产假不低于20天

  全国人大代表庹庆明建议,规定男性配偶陪护假不得低于20天,夫妻异地的给予24天,生育二孩的给予30天。“陪护假应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庹庆明建议,把男性配偶陪护假写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中。

设定夫妻双方的带薪育儿假期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飞鹤董事长冷友斌进一步建议,在孩子0岁至3岁期间设定夫妻双方的带薪育儿假期。

  我国现行产假政策包括针对女性的产假和针对男性的护理假(部分省份称之为陪产假)。如果仅仅延长女性产假,会导致女性在就业和职业发展上受到歧视。而出台父母育儿假,既可以让男性分担一部分的育儿责任,也有利于保障女性在就业和职业发展上的权益,纠正就业中性别歧视的现象。

建议延长产假至6个月

  3月3日,来自北京代表团的田春艳代表建议将产假延长至6个月。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发展,国家二孩政策的放开,已经有多个省份例如河南省、福建省,将延长产假至158-180天不等。同时,延长产假还可以提高幼儿和母亲的亲密接触时间,也可以给母亲更多的时间休息,对国家和社会的发展也有好处。

他山之石

这种“新型假期”多地已在推行

  湖北咸宁 2020年9月,湖北省咸宁市发布实施方案提出,有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可以自主探索实行符合本单位实际的育儿假,婴幼儿父母双方均可申请,假期最长可至婴幼儿年满1岁。

  辽宁 2020年7月,辽宁省征求社会各界意见,鼓励用人单位对依法生育的夫妻,在子女3周岁以下期间,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10日育儿假。

  福建 2020年3月,《福建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通过,新增“鼓励用人单位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三周岁以下期间,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十天育儿假”等内容。

  宁夏 2019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妇女权益保障条例》提出,鼓励用人单位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0至3周岁期间,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十天共同育儿假。

网友有话说

力挺:孩子有了父母的陪伴

  “男的就得放假回家挨挨累。”

  “陪伴孩子本来就不是一个人的事,是两个人的事,合情合理的假。”

  “孩子缺得最多的是爸爸妈妈的陪伴啊!”

  “父母均休产假,明天实施就好,我老婆下个月就要生宝宝了。”

担心:企业单位会答应吗?

  “有进步,就看怎么落实。”

  “这个建议是很好,但是企业单位会答应吗?”

  “不要忘了提议落实劳动法呀,不然就只能体制内享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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