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回应初中女生弑母藏尸

2021-03-17 17:03:28 作者: 警方回应初中

第二天上午,陈某家始终没有开门,根据陈某以往的生活习惯,每天早上她都会将一楼客厅朝街的大门拉开。为什么昨晚吵架之后,陈某家大门紧闭呢?王某感觉事有蹊跷。

为了进一步确认陈某家是否有事,王某去敲了他家的门,可敲了半天也没人开门。王某心中的不祥预感愈发强烈,赶紧通知了吴某的外公陈某华。

门终于打开了,吴某向外公陈某华撒谎称“我妈出门了,不在家”。陈某华没有怀疑,还担心两个孩子饿着,让他们到爷爷家吃早饭去了。

王某仍然觉得很不对劲,劝陈某华还是赶紧去找找他女儿;到二楼查看时,发现卧室门被反锁着,陈某华于是从窗户翻进卧室。

屋内的一幕把陈某华吓坏了,墙上、床上、地板上到处都是血迹斑斑,女儿倒在血泊中已没了生命体征。

而且女儿双手被人砍断,手腕处露出骨头,浑身上下血肉模糊,共计有二十余处伤口,其中脖子上处有一处很深的伤口是致命伤。

陈某华一下瘫坐在地上,在邻居的帮助下拨打了报警电话。

起初吴某镇定自若,矢口否认杀害生母一事,表示她是自杀。后在经警方多次问询下才承认了弑母行为。

被问及为何杀害母亲时,吴某冷冷地回道“我就是恨她”!

案情查明后,吴某称意识到了错误,但这并不是什么大错,表示“我又没杀别人,我杀的是我妈”……

懵懂少年为何化身“弑母狂魔”?

据了解,由于家庭原因,吴某两岁的时候其母亲就外出打工了,五岁的时候其父亲也外出打工了,从此他一直跟爷爷奶奶一起生活。

跟我国大部分家庭一样,孩子是家里的宝贝,爷爷奶奶对其非常宠溺,几乎到了“捧在手里怕掉了,含在嘴里怕化了”的地步。

在这样的成长环境下,吴某沾染了诸多的不良习气。比如抽烟、逃课、偷钱、打长辈等等……

自生了二胎以后,陈某决定留在家里照顾孩子,顺便管束吴某。

相比爷爷奶奶,陈某对他的要求比较严格。比如吴某不听话、抽烟……,陈某知道了就会骂他。

也正是因为如此,吴某感觉自由受到了束缚,叛逆心理愈发强烈,经常跟陈某动手对着干。

有一次,外公陈某华给了他20元,吴某嫌给得少,还动手打了外公。

直到指认现场那天,吴某爷爷看到他时还心疼不已,用手抚摸他的脸蛋,没有责备半句。

而吴某的脸上,不但看不到悲伤,反而若无其事,甚至有邻居捕捉到他指认现场时露出了笑脸。

吴某“无罪释放”后,引起了学校其他家长的恐慌,学校也不敢收留他,只能安排两名老师每天至其所住宾馆帮其补课。

面对采访,吴某的父亲与奶奶多次表示不满。吴某奶奶表示“当然回到学校好一点,补课补了今天就没有明天,补了明天就没有后天……”而彼时,吴某正在一旁若无其事地玩他自己的。

毋庸置疑,吴某的性格养成,跟家人的长期宠溺莫不可分。即便此刻他犯下了滔天大罪,家人还是在想怎么样去维护他,从来没有思考如何去改变他。

古人说得“慈母多败儿”,讲的就是无条件溺爱的危害。当今社会,绝不仅仅只有一个吴某,而是有很多很多……

未成年人罪犯的养成,需要引起社会的长期重视。

自2021年3月1日起,未成年人刑责年龄下调至12岁!

近年来,低龄未成年人恶性犯罪时有发生,触目惊心。

而根据修改前的刑法规定,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更令人痛心的是,有的孩子犯罪后因未到刑事责任年龄免于刑罚,多年后居然再度犯案,且手法更加残暴……

民之所呼,法之所向。

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26日表决通过刑法修正案(十一),对刑事责任年龄相关规定作出调整。

12至14周岁未成年人故意杀人等犯罪,将不再是刑事“免责人群”。

让这些犯下重罪的“小恶魔”们受到应有的制裁。

未成年人犯罪,牵动太多人心。

事前的预防,永远好过事后的惩治。

这次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对未成年人偏常行为实施分级预防,进一步完善专门教育。

因不满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的“问题孩子”,经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评估同意,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公安机关可以决定对其进行专门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