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也会有一些人呢,他上有父母同时也有孩子,他想要让家里面和睦一点,不想要导致自己离开以后,家庭的这个争端还存在为了保障家人的生活,所以他才会立这么一个遗嘱。那么对于这些心态,主要是想要给家人一定的保障,希望自己的孩子家人父母都能够得到一定的物质保障而不至于生活出问题,对于这样的人,他们就是以绝对负责的态度去面对生活以及面对他的家人,所以才会在年纪轻轻的时候就立下一定的遗嘱。
当然也会有一些正在创业的人,他们有一定的资产就是希望能够把这个资产留给该留给的人。对于这样的一些人,他们的心态我觉得非常能够理解,毕竟对于有了钱以后,他们就会想着更深的问题,比如说担心自己哪一天离开之后这个钱他们拿不到,或者说不懂得怎么拿,所以提前列好遗嘱交给律师,到时候会有律师协助把这个资金交给他的家人。
如何立遗嘱,去哪里立有效?
一、遗嘱怎么写法律才有效
遗嘱可以分为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和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但是法律对于各种形式的遗嘱都有严格的规定。
1、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公证遗嘱未经公证撤销,都是有效的。
2、自书遗嘱要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3、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4、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5、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对于各类形式的遗嘱也存在不同的效力:公证遗嘱优先于其他非公证形式的遗嘱;非公证遗嘱之间,后成立的优先于先成立的。
二、自述遗书是否有效
自述遗嘱也称为口头遗嘱。
口头遗嘱是由遗嘱人口头表达的而不是以其他方式记载的遗嘱。 有法律效力的口头遗嘱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第一,必须在不能以其他方式设立遗嘱的微机情况下作出。(危急情况指遗嘱人生命垂危或在战争中或发生意外灾害,随时都有生命危险,来不及或无条件设立其他遗嘱形式的情形)危急情形解除后,遗嘱人能够设立其他遗嘱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二,必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
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一百四十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继承人,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
遗嘱的形式有多种,就包括代书遗嘱、自书遗嘱、口头遗嘱、录音遗嘱以及公证遗嘱。针对不同类型的遗嘱,法律中规定的生效要件不一样。如果是口头遗嘱一定符合有效的要件才能起到作用,否则就起不到作用,当事人如果不是紧急情况,可以委托律师代写,审查其效力,也可以选择公证遗嘱,或是律师见证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