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刘先生已经把相关事发经过等资料交给了西安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唐延路派出所,当地警方也已介入调查。
针对此事,相关律师也发表了自己的看法。陕西德尊律师事务所主任陈灏律师告诉记者,从目前的情况看,高某亭的行为显然是侵害了刘先生的权利,属于侵权行为,但是否构成故意伤害,还需要看伤情鉴定的情况,高某亭是否有寻衅滋事的行为,从目前现有情况来看也不是完全具备。
刘先生可以报警要求警方介入处理,如果警方介入后经侦查认为不构成刑事犯罪,刘先生可以要求警方作为治安案件处理,对高某亭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同时刘先生也可以要求公司出面调解处理,调解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高某亭赔偿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相关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