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研究院院长李鸣涛认为,这次处罚的确给了阿里巴巴一个警示。“从平台的发展脉络来看,当一个平台经营者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如何打压竞争对手上时,其内部活力必然会受到影响,自身的商业模式也就开始滞后,这时其他的竞争对手反而会趁机赶超。”李鸣涛表示,原来在电商领域,阿里巴巴的理念与业态创新引领着整个行业风向,但是最近几年它从非常活跃、发展势头很猛的状态变得保守滞后。
在李鸣涛看来,这次处罚对阿里巴巴来说是一件好事,这让互联网经济平台重新把关注点聚焦在保持创新方面,而不是依托市场优势地位开始“守”市场。“市场是守不住的,更多的是需要通过创新来保持旺盛的发展活力,在未来形成强大的市场竞争优势。”
其他平台应警醒
除了警醒了阿里巴巴,此次处罚对于我国整个互联网行业都会起到一定的警示作用,毕竟垄断问题不止出现在一家平台上。
李鸣涛介绍,平台经济的发展得益于互联网的快速普及,依托网络的聚集效应,在某些领域快速形成聚集性平台,包括电子商务平台。这种平台发展到一定阶段,就会产生自然垄断的属性。平台在某个领域的效应发挥越大,优势也就越明显,这种优势不仅体现在平台经营者自身在某领域的一个强势地位,也给整个生态的参与者带来好处。基于此,平台就形成不断聚集、不断强化的趋势。
“电商平台不断聚集更多卖家,越来越多的商家在平台内充分竞争,消费者可以享受到更高性价比的商品与服务,平台的吸引力越来越大。电商平台的这种属性及发展特点没有问题,但是如果平台经营者不恰当地利用这个优势,如开展不良竞争,这样的行为就涉嫌违法。”李鸣涛认为,这种行为会严重扰乱市场秩序,阻碍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也将会受到惩治,市场监管总局的这次处罚足以说明一切。
李鸣涛进一步介绍道,互联网本身是一个快速渗透、快速发展、快速变化,新的经济现象不断涌现的一个领域,它明显的特点是创新会非常的聚集,无论是商业模式还是应用场景的创新,都非常活跃。“在这样的一个领域,只有充分保持创新,才有活力去发挥互联网对整个社会的正向促进作用。只有不断创新,平台才能保持在行业中的优势地位。”
互联网反垄断监管提速
该事件引发业界的强烈关注。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北京云嘉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占领认为,该案例对中国互联网反垄断来说,有很重要的探索意义。“这里面有很多专业的探索,包括如何界定相关市场,如何认定市场支配地位,怎么判断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这个经典案例对今后的中国互联网的行政执法,甚至说民事诉讼都有一个很重要的参照作用。”赵占领说。
“此次阿里巴巴被罚释放了一个信号,相关部门对平台经济反垄断监管更加严格,相信后续还会有其他的反垄断执法案例出现,不止这一起。”赵占领表示,这几年国家对互联网垄断的整治越来越强,去年更是互联网反垄断之年。去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要求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近日召开的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也强调“促进公平竞争,反对垄断,防止资本无序扩张”,这些都表明了政府的态度。
李鸣涛也认为,阿里巴巴被罚个案的出现,体现了国家对互联网垄断监管的提速。“从这几年的发展脉络看,监管还是有一定的滞后性,‘二选一’、大数据杀熟等互联网领域的问题早就已经暴露出来,并且问题的程度也很严重。尽管《电子商务法》在法条上进行了规范,立法有了依据,但是执法依据、手段,包括一些细化的标准并没有明确。如今终于有了执法案例,对整个行业发展来讲具有很大的价值。”
他认为,对于互联网这样快速发展、快速变化的领域,执法或者说行政治理层面要与时俱进,不断提升监管部门对新生事物的认知把握能力,在执法手段和流程上适应互联网行业的需要。市场越规范,竞争的公平性就越强,整体市场的活力就越强,未来整个互联网领域才能规范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