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大量“黑户”,与过去计划生育和户籍捆绑有必然联系。过去,很多地方给落户设置了前置条件。比如,“超生”人员必须交了社会抚养费才给落户口。但事实上,这种做法并没有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对出生的中国公民予以户口登记,没有任何附加条件。
不过之前的超生罚款仍然要继续交。
由于我国的无户人口当中有相当一部分是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而产生的,《意见》出台之后,很多人都想知道,既然全面二孩政策已经落地,那么在2016年1月1日之前超生而没有办户口的,现在虽然可以办户口了,但当时超生所产生的社会抚养费还是要交的。
实际上,之前在很多地方“不交超生罚款就不让落户” 几乎成了不成文规定。
对此,国家卫计委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司副司长周美林表示,国家卫计委将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做好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公民,也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立案调查、收集证据,依法依规征收社会抚养费。这也就意味着,以前超生所产生的社会抚养费罚款估计还是要继续交。
实际上,2015年12月27日新修改的计生法也不涉及取消征收社会抚养费的问题。不符合法律规定生育第三个孩子,同样是超生,仍然要征收抚养费。